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明确相关方责任,规范合作关系,建立环境服务公司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实行从准入、运营到退出全过程监管;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加快建设市场交易体系。探索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汇等交易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统筹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公共资源的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探索实行公共资源的公开竞价及拍卖方式,形成价格水平随供求关系波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五、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望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土壤和固废保护与修复、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发展、农村环境整治与修复等七大类重点工程,合计31个子项,规划总投资约35.13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工程5个子项6.70亿元、水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3个子项5.40亿元、土壤、固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4个子项1.05亿元、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1个子项0.55亿元、绿色发展重点工程6个子项11.30亿元、农村环境整治与修复重大工程7个子项4.40亿元、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5个子项5.73亿元。详见表5-1及附表。
表5-1 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构成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数量(个) 总投资(万元)
一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5 67000
二 水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3 54000
三 土壤、固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4 10500
四 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1 5500
五 绿色发展重点工程 6 113000
六 农村环境整治与修复重大工程 7 44000
七 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 5 57300
合计 31 351300
(二)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投入环保资金,建立有效环保投入机制。一是拓宽环保资金投入渠道,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将环境保护资金列入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二是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体系,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优惠措施推进社会多元主体投资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强化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县直各部门、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坚持全县“一盘棋”,对生态环保工作要主动认领、主动落实,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涉及多部门任务、工程,应明确主体,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多部门任务目标和管理政策的有效衔接。借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会等举措,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围绕大气、水、土壤、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建立协作机制,研究制定一系列能够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的重大政策举措,精准有力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狠抓重大项目建设
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规划目标指标落实为核心,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生态保护与修复、温室气体减排、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工程。形成重大项目清单化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分期、分类实施,动态调整,形成“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滚动发展态势。优化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机制。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优先保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强化项目监管,完善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三)强化铁军建设和科技支撑
围绕“铸忠诚、强本领、严作风、促实干”,加快打造“绝对忠诚、政治过硬,为民服务、本领过硬,清正廉洁、作风过硬,勇立潮头、担当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进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梯队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实用型的环保人才队伍。强化基层环保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园区等基层环保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实现科学研究与生态环境实际需求的深度整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借助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和全产业链业务优势,为园区及企业提供环境保护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和一体化解决方案。以长江大保护为契机,加快汇聚环保产业人才,多措并举吸引高端人才,提高决策科学性,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管理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加强实施考核评估
全面厘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清单,签订党政领导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三合一”考核,实现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考核机制,确保规划落地落实。对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持续跟踪,加强统筹调度,及时公开信息;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表:
望江县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