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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望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保护生物多样性。完成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对濒危动植物物种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继续开展对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迁地保护、野外放(回)归和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启动区域性、综合性外来入侵物种科学普查,完善生物物种资源管理制度,建立重要入侵物种的持续防控技术体系,有效降低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

  3、加强城乡绿地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

  村镇之间以及县城各片区之间应保留绿色开敞空间和隔离带,各级村镇建设应体现各村镇特色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形成的区域特色;重点发展的村镇应在原基础上提高绿化覆盖率,注重与周边大的生态绿地背景的联通和景观建设。通过“系统增绿、节点补绿”。构筑“望江新城区、以重点镇为中心的乡镇集合”的区域绿地系统空间发展格局。

  充分利用望江县的环境特征,将周围大片的河道绿化、道路绿化引入城区;连接县城内部的公园、河滨绿带,形成大环境绿化网架,建设与城区生活密切相关的乡镇级公共绿地;在生活小区内加大绿色面积覆盖,维护城市绿地系统的稳定。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智慧理念,以更大的力度、更广的范围、更有力的措施全面促进绿色建筑示范县发展。着手编制望江县绿色生态系列专项规划,到2025年,望江县城镇建设工作以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指导,落实绿色生态指标,将生态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和指标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绿色生态系列专项规划可以包括《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能源利用专项规划》、《绿色交通专项规划》等。

  专栏4 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一)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开垦和排放湿地水资源、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禁止擅自采沙、取土、放牧、烧荒、砍伐林木、采集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禁止非法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向湿地内排放未达标污水、倾倒可能危害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建设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五)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由省级部门统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将自然保护区全境、古雷池水利风景区及安庆市望江县第二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武昌湖中华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考核机制和监管平台,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管,定期发布红线绩效考核结果,确保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全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5.71%。

  严管国土空间开发。落实“多规合一”,实施“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一体化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要求,全力打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各类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创新带动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扎实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全力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序扩大沿江地区退耕还林还湿,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全面实施分区管控。优化、调整现有生态红线区域,颁布实施《望江县生态保护红线》,对全县重要生态功能区做到应保尽保,确保调整后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5.71%。设置生态红线保护区标示牌和边界标志,严肃查处生态红线保护区内违规开发建设等行为。制定并发布《望江县“三线一单”》,将全县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建立统一的“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管控单元和管控要求落图固化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与政务大数据互通互联,实行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实现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推进绿色发展绿色生活

  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紧紧围绕水清岸绿产业优总体目标,继续扎实做好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段线“十清”“四控”“四优”工作,持续优化园区空间和产业布局,严格落实搬迁企业、新建项目“进园区”要求,有序推动城镇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适度取舍,好中选优。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区域生产布局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主动协调服务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及跟踪评价工作,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与项目环评联动。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经济社会转型的综合作用,研究制定有序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快建材、轻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对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全县单位GDP能耗降低满足市下达指标要求,大幅降低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快互联网与环保产业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提升绿色生态服务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大众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消费,推行适度消费,节粮、节水、节能和循环利用资源,引导优先选择绿色环保产品;倡导绿色居住,大力推广新建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示范向区域示范拓展,实施既有建筑节水、节电、节能改造;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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