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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沙河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四、增强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消隐患、补短板”,加快完善“上蓄、中疏、下排”的防洪工程体系,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河道防洪工程建设,提高流域性大洪水的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的应对能力。

  (一)中小河流治理及河渠整治

  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兼顾,防洪、蓄水、生态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河段、重点区域,进一步推进中小河流及河渠综合治理。平原区重点抓好清淤疏浚,山丘区重点实施堤岸加固。

  中小河流治理

  “十四五”配合邢台市水务局完成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

  (二)重点山洪沟治理

  加强山洪沟治理,开展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在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建成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和预警水平。

  有序推动我市沙河市的马会河山洪沟治理等山洪沟治理,全面提升山洪灾害防御减灾能力。

  五、加强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重保护、促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实施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全力压减地下水超采量,继续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力度,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为治理地下水超采,修复地下水环境,合理配置各类水源,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其他水源的利用,加强替代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本规划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基础上,继续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强化节水、增加引水、调整结构、生态补水、库塘蓄水、严格管控等综合措施,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到2021年,实现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9万m3,沙河市2021-2022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实施后,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247万m3,率先实现市域地下水采补平衡,城镇地下水位全面回升。

  (二)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邢台市水务局安排部署,配合做好大沙河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对大沙河进行河渠疏浚清淤整治、岸线绿化、水生态建设、湿地建设及恢复,改善河道面貌和生态环境。

  (三)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加强地下水源地保护区管理,防止人类活动的干扰。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地下水禁采区除应急供水外,严禁开凿取水井,深层地下水只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逐步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内的地下水取水井。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2021-2022年主要建设内容为:自备井关停344眼。

  (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强水源涵养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蚀风蚀交错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力度,科学合理改善水土生态环境。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恢复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战略,针对我市水土流失状况差异显著的特点,“十四五”期间,继续加大西部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创建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作,同时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强化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农村污水防治,深入推进实施清洁生态修复,加强水土资源的保护,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km2,修建护地堤、蓄水池、大口井、截潜流、扬水点,截排水沟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经济林,补植补造水土保持生态林,项目投资估算8000万,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70%以上,植被覆盖率提高5%以上。

  (五)美丽乡村建设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沙河市大型水库移民“十四五”期间,规划资金为5190万元,人口直补发放资金规划2087.7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十四五”规划,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资金约为3402.3万元。按照项目类别划分,美丽家园建设投资1390万元,产业转型升级1712.3万元;小型水库水库移民“十四五”规划需要扶持资金约为300 万元,按照项目类别划分,美丽家园建设投资220万元,产业转型升级 80万元。

  沙河市小型水库移民“十四五”期间,需中央后期扶持资金约为 300 万元。按照项目类别划分,美丽家园建设投资220万元,产业转型升级 80 万元。

  六、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

  结合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等,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沿线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现代遥测遥控技术、地理信息系统、通信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构建覆盖整个工程区域的三维可视化水资源优化调度及决策支持系统,以满足工程建设及运行调度、行政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对重点河流水质、水位、水情预警警报系统建设,建设智慧河流,实现实时监测预警。

  按照省市要求,根据资源共享原则,区域内河道每2-3公里利用一个视频监控点,实现河流全覆盖,每年投资约30万元。

  七、强化涉水事务监管

  “建机制、强能力”,增强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围绕水资源、河湖水系、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

  (一)水资源监管

  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强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市县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全面监管水资源的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工作。加快建成全天候的实时动态水资源监测体系,将重点取水口、地下水超采区作为主要监控对象,提升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动态监测能力。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取用水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禁限采制度,纠正无序取用水、超量取用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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