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重点策划储备符合政府专项债导向的项目,如新基建、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项目,指导督促加快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全力推动报批促批。
争取市级在金融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率先在商务区试点落地,如研究制定免征或减征租赁环节房产税的政策。
增加区级对丽泽商务区的资金倾斜。增加丽泽商务区的年度预算,按照一定比例将税收还给丽泽商务区管委会,返还资金原则上用于企业政策奖励兑现和企业服务、环境整治和美化、竞购土地自持开发等,进一步提升商务区政策竞争力,加快实现产业集聚。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审批权限
1.深化“放管服”改革
参照国家级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探索“先建后验”、“一会三函”、“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新模式在丽泽商务区应用的可行性,助推丽泽商务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2.试行审批权限下放
试行将城市次干路、支路、公园绿地、学校、二级建设项目等项目的用地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施工招标等审批手续,由市级审批权限下放为区级,赋予区级政府更大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