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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县域中医医院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能够规范提供6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9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90%的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力争我市建设10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0个省级重点专科,确定10名指导老师,培养10名中医药高层次传承人才。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临床疗效,积极推动中医药在解决人民群众健康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参与重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加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起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管理体制;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大力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提升群众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借助口岸的优势,积极开展中医中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研发应用和健康服务等产业链全面发展,打造具有我市道地药材特色品种,努力使中医药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

  到2035年,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特殊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医疗服务占到基层医疗服务总量的30%以上,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由1名国家名中医、20名省级名中医、30名三江名中医、300名基层技能骨干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

  二、加快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建设以三级中医医院为引领,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其他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做强骨干中医医疗机构。优化中医医疗资源规划布局,依托医疗条件好的中医院,高标准推进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建设1个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在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梯队建设、重大传染病预防与治疗等方面有所提升。支持公立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联体,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和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科室建设和经典病房建设工作。在县级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中医医院,建设3—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优化升级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做全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应全部设立中医临床科室,鼓励和支持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医临床科室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核定床位数的5%,95%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和75%的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实现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注册不受临床科室设置限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四)做优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优化政策环境,推进社会办医,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在重点专科、医院等级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加强中医门诊部和诊所建设,实施名医堂工程,鼓励连锁经营,实现品牌化发展。鼓励符合标准的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支持其组建团队开展治未病、养生保健、康复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全面实施备案制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优化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与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医联体医共体的数据互通应用。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支持研发应用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名老中医传承信息系统、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患者健康管理信息与诊疗信息融合,实现信息互认共享,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级保护,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市内有条件的中医院提供互联网医院服务,扩大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专栏5 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任务

  主要内容

  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探索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进一步提升市级中医药服务能力,并带动周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支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鼓励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标准的县级中医医院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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