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积极参与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教育部AFS项目等。推动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吸引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秀留学生来我市留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支持佳木斯职教集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与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开展焊接、农业、护理等专业学术研究、标准研制、人员交流,支持同江市、抚远市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参与设立“鲁班工坊”,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外语语言测试标准培训,推动学生国(境)外实习实训和就业,吸引一批境外高水平职业院校与我市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鼓励在校生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探索“中文+职业技能”模式,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
15.提升职业教育形象。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加强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品牌。鼓励职业院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常态化开展职业院校校园开放日、企业开放日及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展示及服务活动,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四)打造高水平产教融合平台载体。
16.探索设立职业教育发展基金。探索设立佳木斯市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形成基金引导、多元投入的基金机制。积极吸纳龙江振兴基金、吸引产业发展基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多元参与,用于支持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公共实践中心等职业教育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中长期贷款支持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设置。建立对企业成规模持续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奖补机制和校企合作学费合理上浮机制。
17.健全产教融合发展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时,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和重大项目建设。创新产教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和认证制度,创新职业教育政策供给,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政策分项实施细则,拓展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路径和服务范式,打造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工具箱”并推广应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比例用于绩效工资奖励。
18.组建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绿色食品产业、装备制造业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领域,创新高效集成的科研攻关组织模式,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校企共建一批前沿学科专业,共组教学团队、共商培养方案,共同开发岗位职业标准、课程标准和教学评价标准,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攻关,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增强牵引产业升级能力。支持企业与高职院校共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工程技术中心,在农业装备智能控制、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拖拉机制造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19.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训基地和康养中心。大力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依托骨干专业打造融“教学做训创研”为一体的标准化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政企校多元投资、多方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现代化共享型实训基地10个,依托省林业卫生学校组建虚拟仿真信息化实训基地,扩大口腔修复工艺、口腔护理等专业的办学规模,为我市创建“中国牙城”输送人才。2024年建成现代化康养中心,通过医养、康复结合推动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依托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市旅游职业学校建立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基地,承担省东部地区商贸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工作,发挥市职业技术学校冰雪运动专业资源,联动服务冰雪经济产业发展。
20.建设产教融合公共实践中心。对标产业发展前沿,综合考虑全市产业布局、教育资源布局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需求,布局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公共实践中心。在职业院校建设智能制造、农牧业有害生物防控、智慧农业、畜牧兽医、新能源汽车等学校公共实践中心;依托北大荒集团、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三和亚麻有限公司等企业和高新区园区资源,建设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创意设计、冰雪经济等企业公共实践中心。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车间”作用,依托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建杂粮加工新技术中试基地和食品科技服务基地,促进应用成果转化落地。
21.升级完善职业体验中心。重视职业启蒙教育,加快职业体验中心升级。在中小学学科课程中渗透职业启蒙教育,强化职业体验,形成从小学到高中、从职业启蒙到职业规划,融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完整职业体验教育生态链。举办佳木斯特色学徒制班、订单班等,增强技艺传承,根据企业人性化需求,精准培养人才。
(五)建立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体系。
22.构建开放畅通的终身学习通道。深化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快1+X证书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和学分银行制度试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建社区大学示范校和示范性老年大学。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传统文化进社区”国家级课题研究申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托“黑龙江学分银行”,有序推进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间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拓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