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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水资源状况

  水资源开发利用。2020年,全市水资源利用率81.6%,其中地表水资源利用率85.25%,地下水资源利用率73.64%。2020年,全市总用水量46.39亿立方米,其中生活、工业、农业用水量和生态环境补水量分别占3.62%、14.27%、80.17%和1.94%。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比2015

  河道生态流量保障情况。2020年,已编制完成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的河流有嫩江干流、雅鲁河、诺敏河3条跨省级河流,乌裕尔河、讷谟尔河2条跨地市河流和润津河、老云沟2条跨县河流。2021年已编制完成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的河流有库勒河、通南沟和鳌龙沟3条跨县河流。

  河道断流情况。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有3条河流出现过断流。其中乌裕尔河、双阳河在每年12月到次年4月断流,因冰封期影响连底冻;音河甘南段最长无水时长为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2017年全年无水,主要由于同期降水少、上游来水量不足,同时灌溉高峰期用水导致。

  3.水生态状况

  湖泊现状。齐齐哈尔市境内江河湖泊众多,现有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59个,水面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根据2020年监测数据显示,扎龙湖中营养,尼尔基水库轻度富营养。由于夏季高温期持续时间短,不满足大面积水华爆发的条件,故多年来尚未发生大规模水华现象。

  湿地现状。截至2020年底,齐齐哈尔市国际重要湿地1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0处,湿地公园5处,湿地保护率达到45%以上。

  水生生物。嫩江流域水生物具有多样性,由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及固着类生物、水生高等植物、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组成,鱼的种类较多,主要鱼类有花鳅、泥鳅、黄颡、鲶鱼、六须鲶、鳜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红鳍鲌、哲罗鲑、颌须鮈、翘嘴红鲌等。

  水生态监测。2020年监测的5个断面7个点位中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和中等的点位比例分别为1个、3个和3个。

  4.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2020年环统数据显示,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2523.36万吨,其中生活源和工业源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分别为10343.97万吨和17.7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0296.5吨,其中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和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分别占比0.0%、73.07%、26.9%和0.03%;氨氮排放总量为1281.74吨,其中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和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分别占比0.0%、57.8%、42.1%和0.01%。

  (三)“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与经验

  “十三五”期间,齐齐哈尔市聚焦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水问题整改,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完善水环境推进机制。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齐齐哈尔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齐齐哈尔市2018-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齐齐哈尔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章,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推进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整改台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水环境质量目标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考评,推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实施河湖长制。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实现全市范围的江河湖泊全部设立河湖长,完成了所有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出台了《关于建立河湖长制“四个一”长效工作体系的意见》《市级河湖长巡查制度》,实施“一河(湖)一策、一河一规划、一河一巡护、一河(段)一监测”,推动河湖长制规范化运行。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率先在全省实施市域内水环境生态补偿,建立了乌裕尔河、双阳河、嫩江干流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对流经的县(市)区逐一设置考核指标,并将扣缴的生态补偿金作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返还各县区。2018年—2020年共扣缴生态补偿金7170万元。

  二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进一步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实施水环境监测预警。对支流入江口、入河排污口、一江十河、主要沟渠等点位实施加密监测,并及时向市级河湖长报告水质状况。实施流域水污染治理。全市14座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7处重点镇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3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37%;6处黑臭水体治理全部完成,进入长制久清;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全部完成。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7%和98%,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23.4%,化肥、农药、除草剂用量年均减少5%以上。

  三是实施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全过程监管。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投资1.16亿建设浏园新取水口,对新水源地保护区实施清理整治,建立完善了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全面完成了地表水水源地、农村“万人、千吨”地下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每年对市、县、农村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切实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针对齐齐哈尔市地下水源铁、锰超标导致的水质达标率低问题,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地质调查,实施用地表水浏园水源替代中心城区三个地下水水源,替代工程投资近4亿元。修订《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并突出了水源地的建设、保护管理内容,制定出台《齐齐哈尔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推进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泵站改造,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检测和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存在问题与形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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