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辽宁省)建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发展规划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库。依据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和网格化管理要求,配足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制度,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对重工业、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进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重点关注环境对群众健康的影响,逐步建立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健康问题的管控体系。

  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各类辐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建立以环保部门为主体,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辐射安全联合执法体系和常态化监管检查体系,确保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

  第五章 规划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加强人大、政协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齐抓共管,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切实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明确负有项目监管职能的发改、经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县、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式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横向与纵向的明确分工、衔接与合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作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牵头单位,负责所辖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管,其他行业性管理部门均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将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类资金和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对智慧环保等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运行经费予以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黑臭水体治理等环境保护基金。争取绿色基金、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资金,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深化环保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治理绩效付费机制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环境保护作为各级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确保环保投资逐年提高,新增财力要持续支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环保基础设施和必需的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生态建设和保护专项补助资金,拓宽社会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共财政体制。重点保障环保监管、执法、监测、宣教等经费。按照事权、责权划分的原则,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加大其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流域治理等领域的投放力度,保障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度。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激励和补偿等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有偿获取环境资源使用权的机制,推动资源环境产权通过市场进行流转、重组和优化。

  三、加强交流合作

  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为建平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省内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国际环境公约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深化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深入开展流域环境保护协作,共同构筑辽河、大凌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强跨区域(流域)污染防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通报联动,推进跨区域环保科技合作,联合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解决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深化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置,推进环境监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落实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定期对县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对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更加透明化,建立党政同责的评估考核机制,明确奖惩政策。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每年统计县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组织对规划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及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guihua/db/8598.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