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共享各领域创业资源。强化大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调、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促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企业(项目)资源,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人才创业。
激发各类群体创新创业热情。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培育创业带头人2300人,带动就业7000人。支持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一批青年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实施高端团队“带土移植”工程,健全留学回国人员、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健全留学回国人员、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提高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
建设全方位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将创业服务进一步向社区、校区、园区延伸。加强服务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推广创业导师制,壮大青年、农村创业导师队伍,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开设创业培训课程,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在家政、养老、托育、乡村旅游等用工规模较大的社会服务领域推出更多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积极参加全国双创活动周和创业型城市示范创建。
支持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支持大企业与市、县(市)区政府、驻丹高校共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做大做强,落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政策,建设一批高质量发展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优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做好省级就业创业园地合作建设。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探索推进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载体建设。
专栏4 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
1.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市农业农村局)
以县级地区为单位,对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创业载体等各类园区平台整合拓展、优化布局,打造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返乡入乡创业园。改造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园配套设施,提高智能化、服务化水平。
2.培育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市农业农村局)
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探索适合当地的返乡入乡创业发展路径和模式,通过承接产业转移、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式,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大中小企业协同联动、上下游产业全链条一体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
3.强化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
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因地制宜安排资金,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支持返乡人乡创业园建设和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展。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培育壮大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使其更加便捷地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制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建立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专栏5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划
1.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依托“辽宁省就业人才服务网”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
2.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创新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培训形式和内容,搭建数字资源线上培训服务平台,支持其根据自身实践和需求参加个性化培训。
第四节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全面落实“鸭绿江英才计划”若干政策。实施“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工程,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链、科技链打造人才链,培养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支持博士后到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的高效配置和有效整合。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继续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辽宁省优秀企业家”人选等推荐工作。深入开展“丹东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评选工作,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高级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规模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深化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推进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型人才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职称评审(聘)“绿色通道”,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政策。“十四五”期间每年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新增2500名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拿出100个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聘用”的方式,引进全国“双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