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8 信息化工作重点项目
1.开展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适应人员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以部级平台系统为支撑,以省级平台系统为枢纽,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2.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在全国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内,按照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规范标准,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开展窗口服务、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社会保险业务部省市县实时同步和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持续优化。
3.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推进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促进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增加、应用范围扩大、服务能力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全民持有卡“和社会保障“全业务用卡”,全市基本普及现场即时发卡的快速制发卡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同步推进在社会保障领域“一卡通”应用,逐步建立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
第五章 实施更加有力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二节 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充分发挥市政府就业、社会保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强化部门联动、推进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考核力度,把重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完善财权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匹配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四节 加强监测评估
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科学设定年度计划监测指标,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重点关注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确立量化标准。加强评估分析,提高分析结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建立规划实施预警机制。加强统计分析能力建设,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
第五节 提升政策效果
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快办帮办行动,及时公布政策清单和网上办理渠道。依托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精准推送信息,扩大政策知晓度。坚持政策制定与宣传工作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做好政策推介解读和舆论引导,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政策举措,努力提高政策覆盖面和落实率。强化政策落实调度与督导,跟踪调查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第六节 鼓励支持创新
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举措和创新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划重点任务,探索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落实措施,着力形成一批市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荐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第七节 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做好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本规划与其它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实施进程,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各县(市)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