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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化完善认定办法,提供优先扶持、重点援助和跟踪服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多层面提供岗位供给、技能提升、信息推送、就业援助等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场系列招聘会,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帮助有就业愿望的尽快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作用,科学测算和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扩大短期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适时调整岗位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明星评价制度,突出其在促进就业、推动乡村振兴和示范带动等方面的业绩贡献,按照有关规定评选产生一批返乡创业明星。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把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畅通求助渠道,健全联动服务机制,保障基本生活,开展专项就业援助,针对性开发和推荐就业岗位,促进尽快实现就业。积极挖掘老龄人力资源潜力,发展“银发经济”,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落实国家和省相关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

  专栏3 积极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1.创新开展“人才招聘季”活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持续开展“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走进江苏 走进高校”等各类人才招聘活动;依托丹东智慧人力资源市场,每年举办各类招聘会200场;开展“四包”“四进”服务,挖掘优质岗位需求,做好招聘准备工作,线上线下广泛对接;开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校优生直招、高校直招活动。组建专业化就业创业导师队伍,推出线上直播课、抖音直播带岗栏目,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服务。

  2.落实鸭绿江就业计划(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促进驻丹职业院校学生留丹就业创业,按照毕业生留丹就业创业人员人数和比例,给予学校校长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促进丹东本地企业引进培育技能人才,按照丹东本地企业实际吸纳毕业生人数,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促进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加强数字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培训。组织大学生实习锻炼和就业见习。

  4.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助理全科医生培养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发一批基层公共服务、科研助理、社会组织就业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

  5.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

  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创业补贴、职业介绍等针对性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6.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心关爱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健全联动服务机制。做好全市公益性岗位实名制管理工作。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积极开发乡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着力加强农民工、新业态领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

  7.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市退役军人局)

  按照“互联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模式,依托省、市、县(市、区)三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4个。其中,市级1个、县(市)级3个。

  8.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市残联)

  推动落实《辽宁省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创造条件帮助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更有效发挥残保金制度作用,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好环境和更多支持。

  第三节 多渠道促进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依规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 束缚。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 推行“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各类涉企注销业务“一网服务”。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运营体系建设。

  完善扶持创业政策。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持续落实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带头人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开展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邀请创业导师走进驻丹高校,开展“创业活动进校园”主题活动。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融资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特别是天使基金,健全投资生态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种子期、早中期创业企业发展。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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