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槽式板架开口朝侧面,电缆要每隔1米绑扎固定一次。
(4)电缆更换完成后,用500V摇表测量电缆绝缘电阻,阻值不低于5MΩ方可送电。
(5)电缆绝缘无龟裂、破损老化现象。
4.2、投光灯灯具维修养护
(1)灯具密封要确保良好,做好防水。
(2)灯具更换时必须安装紧固可靠后再安装光源。
(3)线盒密封良好,电缆穿墙时用环氧树脂密封。
(4)灯具的投影角度要调整适宜。
4.3、LED轮廓灯、点光源、七彩管维修养护
(1)灯管固定在墙体时,要使用不锈钢螺栓加膨胀管固定牢固,无松动现象,接头包好绝缘。
(2)灯具布置要整齐、美观,间距合理。
(3)灯管无不亮断点。
4.4、开关电源、接触器、空气开关维修养护
(1)各电气接线无松动,运行时无异常声音。
(2)电气元件表面无尘垢、锈蚀,固定要牢固。
(3)更换电气元件时,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进行。
(4)开关电源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电源线要有明确的颜色标识。多芯电缆和导线头连接的开关前焊锡牢固,接线端子用压线钳压紧,安装上开关后紧固螺丝压紧。
(5)接触器安装时底面与底面垂直,倾角应小于5度。
(6)空气开关应与配电板垂直,电源线接到有∠标志的上端。
5、突发故障处理
(1)墙体安装的灯管受外力损坏及有掉落的危险时及时到达现场勘查处理。
(2)电缆线路及灯具因外力损坏及有漏电现象时及时到达现场勘查处理。
(四)、交通标线维修养护
1、时间安排:每年春秋两季(6月初至7月中旬、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安排集中维修养护工作,夏季(7月下旬至9月上旬)为日常养护阶段,视标线破损情况随发现随维护。
2、交通标线维修养护内容
2.1、对标线及地面标识等标线设施模糊不清、破损缺失进行涂敷画线、喷涂粘贴,根据现场情况对不合理的、影响交通安全的标线进行除线、更改划线。
2.2、标线维修养护工程应配合道桥设施路面养护,避免重复浪费。
四、工作措施
1、通过合理划分养护区域和标段,保证养护单位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由养护单位分别对市政道桥、排水设施实施养护作业,区城管局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及评比考核。
2、做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维修作业时要设置好安全围挡和相应的警示标志,引导过往车辆绕行,确保维修作业职工的人身安全。进行路面坑槽补修、检查井调整等维修作业时,在未恢复路面前也要设置好安全围挡和相应的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在进行排水清扫清掏作业时,要事先打开井盖进行通风排气,确需在井下作业时,要对井内气体检测。同时,要有专人看护,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道路维修作业时产生的残土、残料要随产随运,作业完成后要对路面进行清扫,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排水清掏淤泥要做到淤泥不落地。在进行道路补坑作业时,路面切开后要当日进行恢复,不能长时间放置。主要街路的道路补修作业要选择在夜间进行,次日早7时前恢复道路交通。路灯亮化维修养护单位必须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和保证体系,组建安全文明管理机构,并应有完善的应急抢险预案。电力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中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备,必须穿着安全服和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电力操作规程作业。路灯安装施工注意保证立杆吊装机械的作业安全。路灯亮化维修养护施工作业应当严格遵守电力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监护人。更换破损灯饰亮化设施时,楼下周围要设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管。采用吊篮、吊索防护措施时,要与屋面绑扎牢固,所有的材料及机具挂安全绳,施工人员在窗台上施工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3、严格工程结算管理,针对市政道桥、排水等市政养护工程项目较多、单位工程量小、地点分散等特点,工程结算遵循现场签证、按实结算的原则,并招标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现场管理。每月按签认的现场实际完成量汇总与合同单价申报工程结算,由区城管局管理人员审核,并统一组织养护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数量集中验收,合格后确定最终的月工程结算金额,每季度报财政局支付工程款。
4、建立健全市政道桥、排水养护巡查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市政工作管理平台(市政工作巡视群),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的实时监督、汇报,提高市政设施巡视、养护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各市政道桥、排水养护巡查管理人员以街区为单位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机制,分层次巡查落实责任,即区城管局领导通过不定期巡查,监督城管科巡查管理人员巡查工作;巡查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督各养护单位按管理要求进行巡视。做到巡视管理到位率、发现率,及时处理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