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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4.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梯次培养机制和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提升,高引优培优选优用年轻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尤其重视以德选人用人。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改进干部交流机制,规范考核管理,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创新培养模式,落实好与首师大、沈师大的培训合作项目,打造一支敢为、能为、善为的干部队伍。(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组织部、人社局)

  (二)全面减轻学生负担,打造幸福教育

  1.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区政府和街道分别成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协同推进,全面摸清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加强教育、公安、市场、人社、民政、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形成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严格执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性收费标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严禁域内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公交车辆、居民区等各类广告牌、网络平台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公安局、市场局、人社局、民政局、应急局、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重点任务清单5

  1.全面摸清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建立台账,厘清部门职责,强化执法联动,杜绝监管“死角”。

  2.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照设置标准从严审批,达到标准的颁发办学许可证,并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3.通过银行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采取建立预付款专用账户、按教学进度分期拨付学费、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

  4.建立学科类培训时间、内容、师资、招生对象、进度、收退费等内容全覆盖全流程监管。健全学科类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5.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严禁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作业管理规定,严控作业总量、时长和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基本利用校内课后时间完成。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大部分利用校内课后时间完成,当日没有课程学科不得布置作业。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严禁让家长、学生代批,严禁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

  重点任务清单6

  1.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建立教师提前试做拟布置作业制度,合理预设完成作业时长,做到全批全改,强化面批讲解,严禁让家长、学生代批,严禁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3.建立作业周公示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展优秀作业设计评比,定期开展作业考核评价,

  3.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健全学校领导听评课制度,校长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课时,教学副校长不少于60课时。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依据课程标准,将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评价的主要依据,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的现象。深入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制定作业设计、集体备课管理考核办法。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健全师德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水平。建立健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创建20所义务教育新优质均衡学校,持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

  重点任务清单7

  1.校长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课时,教学副校长不少于60课时。教学副校长原则上应承担不少于1个班级的教学任务。

  2.建立教研员补充、遴选常态机制,配齐配强配优各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靶向研究和精准指导,

  3.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

  4.鼓励校长依法自主办学,落实学校在人事管理、教育教学、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健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5.到2023年新建、扩建18所中小学,防止大班额反弹。完成26所学校音乐美术教室、综合实践教室提质升级。

  4.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有意愿的学生100%享受课后服务。按照“一校一策”原则,每周提供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放学后依次开展1小时普惠性课后服务和1小时个性化课后服务,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可提供延时服务。初中可开设自习班,进行个别辅导和答疑,学生自愿参加。初一初二年级自习时间不超过19:30,初三年级自习时间不超过20:30。以学生自愿参加为前提,鼓励中小学校周六开展校内周末课后服务,总时长不超过8小时。寒暑假期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每个假期不少于4周,每天提供托管服务时长8小时,学生家长可自由选择托管时段和时长。城区学校寒暑假期托管服务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学校可探索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依法保障教师休息权利。丰富课后服务内涵。小学课后服务,在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答疑辅导的基础上,开展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劳动、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初中课后服务用于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及社团活动。课后服务不得讲授新课,一般以本校教师为主,具备资质的校外人员为辅。(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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