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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6.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北辰学校的投入力度,完善北辰学校教育、康复、培训功能,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多元化教育需求,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五年内完成500人次的专业教育培训。探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为残疾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建成5家共建单位,搭建社会企业共建平台,建档立卡,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模式。(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卫健局、残联、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7.推进教育扩大交流合作。深化与驻区高校的战略合作,开展学校托管、队伍培训、学生实践、社区教育的共建共享,共建中小学、幼儿园5所、共建教师专业培训基地5个、学生实践活动基地10个。深化京沈、辽粤、辽苏等的教育合作,组建姊妹学校5个。深化与沈河、和平区的教育合作交流,建立区域教育发展论坛。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职业教育合作。(区委办、政府办、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

  (六)全面优化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1.优化教师结构。通过引进人才、公开招聘和购买服务补充学前教育教师880名、小学教师600名、初中教师750名、普通高中教师9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5名、特殊教育教师10名,补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医25名。多渠道补充教师,加强“三名” 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引导教师教书育人、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监督、奖惩机制。加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力度。(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

  重点任务清单27

  召开第37届教师节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60名、师德标兵10名、青年教师标兵10名、杏坛奖10名、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15名;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0个、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1个、教育质量进步奖4个。

  3.强化培训提升素质。落实《沈北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划和实施意见》,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和分散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国培”“省培”“市培”“区培”“校本”五级培训为抓手,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

  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

  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教师激励基金,实行教师工资收入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教师工资及奖励性补贴与公务员同步增长。建立完善对长期在偏远学校工作的教师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奖励等鼓励倾斜政策。(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财政局)

  (七)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创造优良教学环境

  1.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为主基调,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主线,以“安全综治三个体系两个机制”建设、“网格化”安全管理为重点,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科(组)室、个人和问题事项等为基本单元的管理网格,细化责任、明晰标准、落实到人,彻底消除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盲区盲点和死角,新增数字化视频监控5000个,实现安全视频的全覆盖。以“平安校园”建设为途径,创建市级安全特色校10所,先进工作者20人,进一步提高应急防范和救援能力,完善预案简本20册,微流程20个。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引入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智慧化监管,确保学生安全。(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应急局、所属街道办事处)

  2.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建成区“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智慧校园实现全覆盖,建成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12所,创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区,三个课堂建设实现新突破,打造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各100节,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更加有效,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培养信息化与教学融合“种子教师”100人,办好教育信息化论坛,研讨、交流活动,年培训3000人次,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工信局、大数据中心)

  3.巩固教育扶贫成果。一是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新的学生资助政策。二是区政府持续每年投入200万元(计1000万元)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三是完善学生资助精准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教育资助成果,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应纳尽纳、应助尽助,应贷尽贷的学生资助目标。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统战部、总工会、妇联、团区委、民政局、残联、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财政局)

  4.不断提高教育督导水平。制定教育督导结果发布与4.4.

  4.不断提高教育督导水平。制定教育督导结果发布与使用暂行办法,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和报告制度,规范督导管理、结果发布、强化结果运用;创新督导方式,健全常态督导与飞行督导、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的常态化、立体化、精细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融合信息技术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沈北教育督导模式”,建立学生学习记录、跟踪和评价系统,完善专职督学、责任督学、驻校督学队伍专业发展、过程管理、岗位聘用和考核激励机制,提升督导专业化水平。(责任部门:区教育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编委办、团区委、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房产局、城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局、文旅局、城管局、残联、执法分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局、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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