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观操守在利害时,见忠诚于担当处。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自身建设新要求,我们将深入实施“党建强基大引领”工程,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快建设新时代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
心中有党,忠诚履职。筑牢信仰之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补足精神之钙,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学深悟透弄懂中汲取智慧力量,在坚定理想信念中永葆政治本色,在传承红色基因中涵养高尚品格,在新的发展征程中务实担当作为。把稳思想之舵,胸怀“国之大者”、贯彻“省之大计”、落实“市之大事”,自觉把政府工作置于区委坚强领导下,确保中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政府系统落地落实、开花结果。
心中有尺,担当履职。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进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全覆盖,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依法施政,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决策程序,从严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科学决策,支持各级各部门在法律框架内创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破解发展短板瓶颈,坚决防止把“依法”变成不作为的“挡箭牌”,把“程序”走成慢作为的“马拉松”,坚决杜绝遇事击鼓传花、干事依法“躺平”、办事来回研究等行为。
心中有责,高效履职。在学习中提升能力,大力培养专业型复合型干部,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资金保障、规划建设、项目工作、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进一步增强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在落实中展现作为,深入推进“三三工作制”〔25〕、一线工作法,谋全局、重格局、顾大局,跳出“舒适区”、走入“深水区”、挺进“无人区”,用项目发言、用数据说话、用排位打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全市领跑、全省一流、行业领先。在“严管”中彰显“厚爱”,为创业者搭建平台、为实干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者遮风挡雨,大力精文减会,改进调查研究,统筹督查检查,让基层把更多精力放在抓工作上,把更多时间放在抓事业上,把更多资源放在抓发展上,不断营造人心思上、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浓厚氛围。
心中有戒,干净履职。全面履行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实开展警示教育,从重查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着力转变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工作大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作风建设活动,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创新开展“阳光问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努力实现党风廉政社会评价满意度四连升,持续巩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心齐气顺的干事氛围。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辉煌。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到底、一门心思干到底,加快建设“成渝之星”安居极核和湖光山色中的安逸安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和说明
〔1〕“1336”发展战略:即围绕建设“成渝之星”安居极核和湖光山色中的安逸安居这一战略目标,做大做强锂电及新材料、汽车与装备制造、天然气清洁能源“三大百亿产业集群”,建设成渝营商环境新高地、西部休闲旅游必选地、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地“三大特色高地”,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大跨越、公园城市大提质、乡村振兴大升级、全域开放大突破、民生幸福大升温、党建强基大引领“六大工程”。
〔2〕“五个领跑、两个提升”:即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持续领跑全市;经济总量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
〔3〕“四个三”:即强化“三个保障”,组织保障、规划保障、制度保障;严守“三道关口”,项目审批关、项目实施关、项目使用关;实施“三大工程”,基础设施提档工程、美丽乡村振兴工程、民生改善提质工程;落实“三个规范”,规范报账程序、规范资金拨付、规范动态管理。
〔4〕“533”:即强化“五大保障”,信息保障、政策保障、培训保障、底线保障、权益保障;打造“三大平台”,示范村、示范基地、示范车间;织牢“三大网络”,责任落实网、制度落实网、宣传引导网。
〔5〕“三位一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即以“文化筑魂、文旅融合、文农互促”为核心的文农旅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6〕“四个突出”:即突出以责传压、突出以打开路、突出以管强防、突出以治促建。
〔7〕“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