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国防动员、审计统计、气象人防、防震减灾、妇女儿童、红十字、残疾人事业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省州驻县单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积极面对经济压力下行的严峻挑战,主动肩负多项任务叠加的发展重任,坚决克服灾后重建及疫情反复冲击的负面影响,知重担责、负重担难、择重担险,在准确识变中孕育新机,在科学应变中开创新局,在主动求变中建立新功,铸就了一道护佑生命、抗击灾害的钢铁长城,奏响了一曲笃定前行、攻坚破难的胜利凯歌,交出了一份成绩突出、催人振奋的圆满答卷,凝聚了一股精诚团结、干事创业的正气合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的结果,是县委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同时离不开抗击疫情和抢险救灾一线工作人员的付出和坚守,饱含着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所有老干部、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在此,我谨代表玛多县人民政府,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为玛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医务人员、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志愿服务者、离退休老同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博观而约取,知弱而图强。全面回顾一年取得的成绩,我们有收获、有进步、有发展,客观审视当前面临的问题,我们有差距、有短板、有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问题依然严峻。县域经济总量偏小,发展不充分,重大项目储备不足,社会资本投资有限,经济增速与发展质量的提升仍然不匹配,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省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基础不牢固,推动高质量发展还需不断加压。二是产业开发链条不长的问题依然突出。特色产业水平不高、大而不强,第三产业活力不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经营模式、管理模式、资金运作模式等不健全、不规范以及设备条件、技术水平差,推动产业升级增效十分艰巨。三是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依然存在。专业性、结构性人才短缺,人才“请不进来”和“留不住”现象并存,“育人、引人、留人”难度大,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服务供给还不均衡,推动民计民生普惠仍需发力。四是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滞后的问题依然待解,受地域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短、施工难度大,客观影响后续重建项目申报及重建进程,以及财源结构单一,刚性支出逐年增加,可支配财力有限,推动财税收入增长任重道远。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绝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从省内看,“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持续巩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产业“四地”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更加凸显,省委“五个最大”科学判断为我们做好今年工作提振了信心、注入了动力。全县上下一定要抢抓当前政策效应叠加、发展平台叠加、市场利好叠加的大好时机,纵观大势、把握形势、形成攻势,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鼓作气干到底,奋力谱写新时代玛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2023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州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锚定“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和“一统领四推进”“1257”总体思路,以“五个坚定不移”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实现共同富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聚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玛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指标全部达到州定标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圆满收官,社会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增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持续巩固。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扩量提质同步推进,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一是紧紧围绕灾后重建、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特色畜牧业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等重点,申报、争取、储备、落实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和新项目。结合灾后重建申报2023年各领域建设项目,加大衔接争取力度,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同时,重点落实好2022年未完工项目续建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规范管理,集中力量打好灾后重建攻坚战,确保灾后重建任务圆满收官。二是不断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持续提升灾后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服务能力,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紧密配合、齐心协力,严格落实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的原则,全力推进灾后重建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三是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五制”要求,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巩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成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控项目投资概算、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严格资金拨付和审计监管,坚决禁止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确保项目管理严格有方、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