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效衔接“一带两廊”空间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聚焦迎水桥、宣和、永康、常乐、兴仁5个乡镇规划布局与特色产业,由点及面,科学推进以全域旅游、商贸流通、富硒种植、规模养殖为核心的重点小城镇、特色镇建设。坚持培育“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韵”,深度融合乡村自身的自然资源、人文风情和产业优势,精心打造水车、新滩等集聚提升型示范村,高庙、五里等城郊融合型示范村,沙坡头、渡口等特色保护型示范村,力争美丽宜居村庄达到30%以上。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硬化路通自然村组等工程,打通农村对外连接“断头路”,提升群众出行品质。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集中开展插绿拆违、巷道硬化、渠系清理、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垃圾治理、污水处理为一体的立体化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打造卫青路、卫宁路、李姚路等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带,创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四权”改革,推动土地权、用水权改革试点率先突破。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推进自治区闲置宅基地退出、收储、复垦改革试点。全面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采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社内置金融”模式,将政府投资的经营性资产、集体土地收益、财政项目资金收益等全部纳入村集体经济,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村集体年收入均超过10万元,培育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实力强村30个以上,彻底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托管入股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80家以上,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8家。
(三)坚持生态立区,全力打造美丽沙坡头区
全力保护好蓝天。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耗“双控”预警监测调度,从严遏制“两高”项目,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新产业。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冶炼、电石、水泥、陶瓷等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强化燃煤锅炉污染物管控,严格散煤销售管理,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全力爱护好碧水。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常态化推行河湖长制,深化美丽河湖创建,抓好黄河滩区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构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力促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全部实现统一收集、规范处理、高效运维,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70%,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稳定持续达到Ⅳ类及以上,黄河过境段水质Ⅱ类进Ⅱ类出,确保黄河长久安澜。
全力守护好净土。完善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快消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有机肥替代化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区和散养密集区粪污无害化治理四大行动,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提高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应用水平,力争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2%以上,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全力修复好生态。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四禁”规定,实施香山、兴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蒿川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沟道水土保持林建设,逐步开展陈水、天景山矿区生态修复,建设香山寺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不断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生态保护和植绿增绿51万亩,草原面积稳定在420万亩以上,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20%,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7%。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福祉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深化闽宁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促进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困难群体,多渠道、多形式推进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确保新增各类就业岗位1万个,转移就业20万人次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实施民生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稳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改造整治老旧小区、城边村,全面消除城中村,完善物业管理体系,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坚持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救助政策,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专项救助机制,织密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关爱救助服务网络。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建成普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个、示范性“儿童之家”和托育服务机构3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设施服务在地老人比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新建中卫十中、十四小、七幼等中小学校、幼儿园11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均达到98%以上。积极探索校际联盟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建设一批名校附中、附小、附幼等示范性教学单位。深化“互联网+教育”,落实“双减”政策,打造中卫七小、十二小等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示范校5所,全力推进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