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城市功能。落实滨江地区风貌管控规划,严格执行“北岸控密度、南岸控高度、滨江控宽度”建设标准。全力服务屈原文化公园、“生命之圆”工程、宜昌科技馆、宜昌会展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综合交通,积极推进三峡疏港铁路、江南成品油翻坝管道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三峡疏港铁路二期工程、城西高速接线涉铁交叉工程等项目,积极配合推进陡山沱过江通道、东艳路过江通道、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确保牌坊坡路、山前路、韩家坝路、巴王店一路、硪石子沟大桥等建成通车,完成卷桥河大桥桥梁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园区公交首末站和沿线公交候车亭,新建封闭式公交换乘站6个、农村客运候车亭20个。稳步实施安居工程,全面交付锦绣城南一二期,加快锦绣城南三期、奥锦花园三期建设,让群众尽早入住新房。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启动葛洲坝枢纽水厂增容改造建设,建设五龙三路、将军路、江南二路市政供水管网,完成41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建成红花套至艾家段输气高压管道、点军调压站,新建市政燃气管道10公里,完成联棚、土城、艾家“气化乡镇”工程。加快“两网”工程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质效。实施五龙社区城市更新等“筑堡工程”试点项目,启动农科院、教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土城、联棚、桥边、艾家“擦亮小城镇”。实施“增绿提质、立体绿化、串园连山、增花添彩”行动,打造五龙路、江南大道、将军路、点军大道“千亩花海”,新建口袋公园3个,开展紫阳河下段、桥边河中段、长岭河末段综合治理工程,新增磨基山、奥体等城市公园便民设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能效,开工建设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中心、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
(五)坚持试点示范,在全面乡村振兴上奋力突破
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一核四景、四廊六带、十二片区”总体格局,建设全省乡村振兴城郊融合发展示范区。
加快发展高质高效特色农业。坚持统筹推进、片区开发,启动重点示范带和片区建设。持续推进柑橘、蔬菜、茶叶转型升级,实施农产品“三品”提升战略,力争农业总产值达到16亿元。围绕都市农夫的“田园梦”,突破性发展近郊都市农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认养农业和研学农业,实施“千亩无人农场”“江南有点田”等项目,布局农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预制菜、净菜等业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用好用足 “点状供地”“征而未用闲置地”,盘活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村闲置房,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城乡要素流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法人进村、资源入股、农民入社。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力度,通过无抵押贷款、农投公司投资,解决农业市场主体筹资难问题。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江南未来乡村”建设,敬畏历史、保护生态,完善功能、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力争创建4个乡村建设示范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五清一改”,接续开展美丽乡村、森林乡村、美丽庭院创建,因地制宜推进自建房整治、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支持紫阳、落步埫、柳林等9个村创建庭院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建设庭院经济示范户100户。加快241国道土城段改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十四五”农村路网提档升级56.8公里、“美丽宜道”40公里、农村桥梁6座。建成清江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加快推进清江水系连通工程二期、楠木溪水库扩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清水过江主线工程,启动桥边河上段、南北干渠、四库连通等水利项目建设,做好生态补水文章,全力打造“水美乡村”。持续推行“智慧水务”,全面完成智能水表安装和公司化改革。办好四季水果采摘节、蜜柚节、年猪节等乡土盛会。
加快建设安心舒心生活家园。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地问题反弹,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万亩。做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启动土城水厂、点军二水厂建设,解决空间性、季节性生产生活生态缺水问题。推进双溪-福安、桥河片区供水工程建成通水,开工建设桥边供水综合改造、白云山片区二期、农村季节性水厂改造、土城集镇管网改造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持续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切实守护农畜产品安全。持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力抓好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有害生物防治。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大野猪危害治理力度,探索完善野猪危害防治机制。
(六)坚持流域治理,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奋力突破
加快建设“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着力绘就现代滨江生态“江南画卷”。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确保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5%。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启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监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就地就农利用处理,创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村镇。坚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