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壮大。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聚焦新能源、新技术、新产业,谋划推进分散式风力发电等一批清洁能源和新型能源项目开工建设,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优势向生态经济优势转化。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结合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谋划培育系列5G数字智能融合应用项目,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二)坚持抓项目、促发展,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后劲
——专注提升招商实效。继续完善招商地图,搭建招商平台,建立健全全周期管理、全链条延伸、全方位服务、全要素保障的工作机制。坚持实施“双招双引”,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产业链招商、上门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坚持待遇同等、政策同等,鼓励本地企业扩能升级、转型提质,积极引进上下游关联项目,有效补齐产业链条。
——专注科学谋划项目。吃透上级政策精神,盯紧盯实专项资金,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围绕重点领域,科学谋划包装项目,全年争取政策资金不低于往年水平。强化用地保障,全面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闲置低效土地,保障项目建设。严格项目推进“亮赛”机制,高效统筹实施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80个,其中新建项目25个,续建项目25个,储备项目30个,总投资289.5亿元。
——专注做强实体经济。持续巩固“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成果,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减轻企业运行压力,让政策真正转化为企业兜里的真金白银。加大企业培育,做大做强本土企业,力争新增“小升规”3户、“规升巨”1户。继续推动延链、强链工程,促进企业“内涵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引导,鼓励企业强化科技自主创新,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力争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户、科技型中小企业4户,培育产学研联盟、“揭榜挂帅”企业3户。
——专注区域互补发展。落实“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战略,立足“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发展互惠”原则,密切对接沈阳市和平区,做好产业链提升谋划工作,重点推动华日高分子材料辐照交联、平顶山旅游(二期)等13个项目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全面拉动区域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
——专注人才赋能振兴。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人才工作和创新高地建设,着力形成人才比较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明山振兴发展的事业中来。
(三)坚持抓统筹、促管理,全面打造城乡靓丽颜值
——实施城市更新微改造。促进老城区功能完善,拟投入1.89亿元,高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下大力气解决一批城市管理、更新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科学规划育龙山、紫金山、大梁山公园建设,不断提升城市韵味。坚持疏堵结合,继续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城市管理从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完善新城区基础配套设施,筹措3.67亿元,开工建设太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和太子河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力争惠民路、至诚路年底前实现竣工通车。
——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继续实施施工扬尘、道路遗撒、背街小巷卫生脏乱差等“城市病”治理工程,有效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规范分类减量工作。继续做好绿化补植工作,增添更多城市小品,彰显城市品味。
——实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动乡村全方位振兴,分层次、分批次完善乡村建设规划。筹措3亿元,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农村道路修建等惠民工程。持续巩固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成效,改建卫生厕所100座。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再上新台阶。
——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巩固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成果,确保整改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不反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卧龙河、南沙河、下牛河河道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建设森林防火指挥平台,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违法打击力度,巩固“清零行动”成果,确保全区森林蓄积量达到219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7.7%以上,永久性河流及库塘(湿地)总面积维持在810.8公顷不减少。创新工作机制,综合施策做好秸秆禁烧、城市扬尘治理、散煤替代、土壤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空气、土壤环境质量,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明山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四)坚持抓民生、促和谐,全面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突出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各级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保持定力、坚定信心,认识规律、把握规律,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因时因势、科学精准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突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巩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2345网格化改革工作成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促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继续巩固“平安明山”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