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乡村建设。规划期内新建森林乡村52个,其中一期 20 个,二期 32个;新建森林示范村34个,其中一期 12 个,二期15个,三期7个。规划期内,全县共建设乡村绿化美化面积254.6hm2,其中:一期完成绿化美化面积 89.2hm2,二期完成绿化美化面积145hm2,三期完成绿化美化面20.4hm2。
森林特色小镇建设。以建设森林小镇为目标,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和完善休闲游憩绿地。在乡镇主要节点,建设块状、片状景观绿地。规划期内尉氏县创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 1 个。
7、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中幼林抚育工程。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要求,对现有中幼林采取补植、修枝、浇水、施肥、松土除草等措施,以提高林木生长量。规划期实施中幼林抚育 1345.18hm2,其中一期 663.78hm2,二期 351.52hm2,三期 329.88hm2。
低产低效林工程。现有低产低效林工程主要通过林分更新改造、补植补造、抚育修壮、病虫害林修复和防火等建设内容,加强低产低效林的改造力度,使无立木林地转化为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提高林地利用率;对经济果林采取嫁接或更换优良品种的方式进行改造。不断优化树种结构,丰富物种多样性,提高林木生长量和生态效益。规划期实施中幼林抚育 1100hm2。其中一期 400hm2,二期 300hm2,三期 400hm2。
8、平原防风固沙林建设工程
选择杨树、泡桐、刺槐、白蜡、柳树、楸树、雪松、白蜡、苦楝、银杏、栾树、五角枫等乡土树种,在岗李、大马、大营、庄头、门楼任、邢庄等乡镇新建防风固沙林 185hm2,更新 416hm2。其中,一期新造 60hm2,更新 140hm2;二期新造 60hm2,更新 140hm2;三期新造 65hm2,更新 136hm2。
9、绿道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两个层次的绿道,分别是城区内的城市绿道和县域内的区域绿道。
城市绿道。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城市绿道应尽量串联城市的各功能组团,且尽量接近使用主体,即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规划 3 条城市绿道,总长度17.12km。
区域绿道。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绿道应依托滨水、林、田等自然要素,因形就势,保护原生态的自然风貌。沿主要水系以及主干道等进行布局,为促进区域间的绿色出行提供条件。规划 2 条区域绿道,总长度10.7km。
(二)森林生态文化
1、生态科普教育基地
完善现有的森林文化科普基地的基础,将更多的人文景观与自然资源相结合,加强历史人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一期,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提升打造 3处,新建 1 处。二期,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提升打造3处。三期,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新建1处。
2、义务植树基地
规划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70hm2 ,一期建设 45hm2,二期建设55hm2,三期建设 70hm2。同时,加大义务植树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3、古树名木保护
规划一期完善古树名木的保护机制,加强保护宣传,对古树名木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加强科学复壮管理,采取抢救性措施,促进古树名木的生长;二期和三期完善古树名木数据库,加强后续保护,扩大古树名木管护标准,保护后续资源。
4、县树、县花
积极评选确定县树、县花,并扩大其在城市绿化中的应用。举办摄影、画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县树、县花的文化底蕴,增强市民植树种花、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对县树、县花广泛推广应用,形成城市特色。
5、生态文化活动
依托贾鲁河、尉氏桃花及北宋兴国寺塔等自然、人文资源,充分发挥尉氏县的生态文化特色,进一步展现尉氏县自然历史特征以及其文化交融的特殊地位。在加强生态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探索建立多种弘扬生态文化的有效途径。规划结合重要节日和尉氏县的资源特点,在尉氏县主要景区景点及县城内,面向市民、游客、专业人员、大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举办节庆活动、游览活动、文艺比赛、成果展览等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在关注森林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传播生态文化知识、提倡绿色生活,通过举办一系列社会实践和节庆活动,培养人们良好的环保意识,达到传播森林文化和生态文化的目的,扩大尉氏生态文化的影响力。
6、森林城市创建宣传活动
加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创建期使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满意度继续提升;创建成功后,继续宣传,使森林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民心。
(三)、林业产业规划
1、林果产业
规划一期更新提质 10hm2;二期更新提质 20hm2;三期更新提质 30hm2。规划期末培育林果龙头示范企业2家,特色林果观光采摘基地3家。
2、苗木花卉产业
规划更新苗木花卉面积110hm2。其中一期更新30hm2,二期更新40hm2,三期更新 40hm2。规划进行提升完善苗木花卉交易市场1处。
3、林下经济
林菌种植基地。规划新增面积为 14.67hm2,其中一期新增 4hm2,二期新增 4.26hm2,三期新增6.41hm2。(2)林药种植基地。规划林药模式新增面积43.33hm2,其中一期新增 23.33 hm2,二期新增 10hm2,三期新增 10hm2。(3)林下养殖基地建设。规划新增林下养殖基104地 57.33hm2,其中一期新增 11.03hm2,二期新增 31.17hm2,三期新增15.13hm2;新增禽类、畜类 28 万只,其中一期新增 15 万只,二期新增7万只,三期新增6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