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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

 
 (5)质量基础发展能力目标。到2025年,质量基础发展能力整体跃升。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社会治理的支撑更加有力。

专栏5 质量基础发展能力目标

计量基础

能力及创新

能力建设

紧扣登封市产业的发展需求,建立改造提升一批计量标准,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新增提升不少于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逐步完善制造业、公共服务业以及环境监测等领域的量传体系建设,夯实计量技术支撑能力。

在全市分行业、分类别培育和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完善计量测试体系。新培育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2家以上。

抓好重点项目和能源计量工作,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保障量值100%准确可靠。

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企业和研发机构参与各类标准制定修订,力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总量达15项以上。争取1—2个省(市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落户登封市。

在全市优势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争取5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达到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水平;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家标准转化率达到90%。

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区引领作用,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服务示范区不少于1个;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2家,全市企业综合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认证检验

检测技术

服务平台

建设

围绕登封产业布局,大力推进省级、市级质量技术基础平台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新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以上。

对照产业集聚地、开发区、园区、特色小镇等需求,培育1个以上计量服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制造业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持。

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企业开展新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开展绿色有机、物联网、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领域服务认证。新增绿色有机、物联网等高端产品领域服务认证2家以上。

  三、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

  (一)完善机制,保障质量强市稳步推进

  1. 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将质量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谋划,作为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第一要务来落实,持续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市场调节、社会监督的大质量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大质量责任体制建立。按照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强化以书记、市长为组长的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力,建立健全质量引领、市场化改革、生态文明、文化建设、城市规划、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联动机制,并进一步细化形成制度、标准和规范加以保障落实,完善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登封市城市特点和产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制,保障安全、促进发展。二是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制度,公开产品质量承诺,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推进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将发挥企业质量责任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放在突出位置。弘扬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提倡工匠精神,为推动登封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登封服务走向优质服务注入质量底蕴。三是强化大质量工作考核,科学制定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质量目标的过程督促和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质量责任追究,促进质量措施落到实处,提升质量工作考核质量。

  2. 完善创新“大监管”机制。一是加快构建以智慧监管为统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建立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综合监管、信息公开监管等新型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监管依据法制化、监管过程流程化、监管证据视频化、监管结果数据化、全程监管智慧化”的现代化监管模式。二是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质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格局,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三是强化大质量共治格局,进一步明确企业、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部门各自的质量责任。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广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企”活动,建立“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质量社会共治格局,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和发展。

  3. 构建国内外双循环市场发展机制。深入推行“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大市场消费体系,推动建设行业竞争性质量指标数据库,引导企业对标提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新闻媒体、消费者等市场监督作用,推动国内外双循环市场发展。

  4. 探索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法工具。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积极防范质量、安全、金融、环境、生态、文化、城市建设、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风险。应用质量大数据、质量风险分析模型、消费安全分析模型、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质量评价等方法和工具开展质量水平评价。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全要素生产效率评价、制造业竞争力指数、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质量评价等,定期开展质量强市效果总结评估工作,以总结评估促进质量工作效率提升。

  (二)严守底线,打造质量安全放心城市

  1.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风险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落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守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奖励举报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追溯、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全面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保障。

  2. 加大质量监管和执法力度

  始终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狠抓产品服务质量、全面优化供给结构体系;狠抓高标准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质量工作效能;狠抓质量基础建设、全力打造优质品牌;狠抓质量环境优化、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加强质量监督,扶优治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打假,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打击转包挂靠,深入治理违法发包分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在生态环境领域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超标排放、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流通领域市场质量监管,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查处商业欺诈、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行业和新媒体、新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强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实施联合惩戒机制,使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 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及郑州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食品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等食品安全“六道关口”;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检测及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坚决打击无证生产食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健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等“八大体系”;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持续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小作坊的提升行动。全面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防范和杜绝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力打造平安登封。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监理管理,严格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通过加强培训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聚焦社会民生,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和监管,实行工程差别化监管,落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

  (3)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探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健全风险会商研判协同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化机制、信息化手段,完善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动态管理,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推广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推进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建设。

  (4)完善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消费品为重点,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深化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改革,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的工作效能。加强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联动,加大在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力度。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提升质量,开启“美丽登封”建设新征程

  1. 开展高新技术产业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围绕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通用航空等高新技术产业,以技术的群体性创新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格局,推进产业质量升级。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两大工程,力争“十四五”期间,创新创业综合体孵化毕业企业达到50家,新增创新引领型平台10家以上,力争到2025年,科技型企业达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80家以上,新培育科技瞪羚企业5家、科技雏鹰企业1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家;全市专利申请量不少于4000件,授权量不少于1800件。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品,加快形成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打造2—3个整体创新能力强、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的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做大做强非晶产业集群,做精做专玄武岩纤维、碳纳米材料、电子陶瓷三大细分领域,逐步形成“1+3+X”新材料发展格局,力争2025年实现新材料产业集群百亿目标,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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