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妇女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牵头单位: 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特邀单位)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联)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联)
(4)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妇联、市残联)
(5)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妇联、市残联)
(6)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妇联、市残联)
(7)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妇联、市残联)
(8)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消除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9)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10)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现象。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市妇联)
(11)女性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增强,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总工会、市妇联)
(12)提高妇女/性别研究水平,高等学校逐步普及社会性别知识。(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妇联)
2.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抓好性别平等教育评估工作,注重吸收社会性别专家参与。在教学、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
(3)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加强师资培训,研发性别平等课程。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新增资源重点向新增人口聚集地区、农村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鼓励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部、班),确保农村地区和困难群体女童、孤儿、残疾女童、随迁女童和农村留守女童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5)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困境女童、农村留守女童、随迁女童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
(6)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稳步提高普通高中学位数量,保障女性特别是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7)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多种学习方式,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齐鲁工匠、大国工匠。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女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8)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严格控制招生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涉及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建立约谈、依法处罚机制。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的比例。加强对基础学科拔尖女生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