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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张家界市永定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永定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29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攻坚克难,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省统一制作,全国领先的1:2000调查底图数据,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历时三年,圆满完成全区调查任务。数据成果方面,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查清了全区17.7万个地块的地类、面积、分布和权属;掌握了耕地、湿地等13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国土利用状况。分析成果方面,基于“三调”数据开展了基础统计分析、流量流向变化分析和耕地、建设用地等20余项专题分析。图件成果方面,编制了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图、专项调查图、各类自然资源专题图件成果共计100余张。系统平台成果方面,建成了“三级一体、横向共享”的数据应用平台,集浏览、查询、统计、分析、共享、服务功能于一体,囊括全区三调及历年土地调查高精度遥感影像、图斑矢量和实地举证照片等海量数据。专项调查成果方面,完成了耕地细化、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耕地后备资源、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开发区土地利用等10项专项调查。2020年11月,永定区“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1.47万亩(20981.21公顷)。其中,水田25.62万亩(17078.28公顷),占全区耕地的81.40%;旱地5.85万亩(3902.93公顷),占比18.60%。另外还有0.40万亩(265.83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0.26万亩(171.25公顷),旱地0.14万亩(94.58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大庸桥街道、教字垭镇、谢家垭乡、沅古坪镇、王家坪镇、南庄坪街道、尹家溪镇、三家馆乡、西溪坪街道。永定区耕地位于一年两熟制区域,年均降水量1400mm。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26万亩(5504.13公顷),占比26.2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65万亩(2435.40公顷),占比11.6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83万亩(7222.38公顷),占比34.4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93万亩(4620.59公顷),占比22.0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80万亩(1198.71公顷),占比5.71%。

  (二)园地9.92万亩(6615.80公顷)。其中,果园7.07万亩(4716.58公顷),占全区园地的71.29%;茶园2.23万亩(1489.53公顷),占比22.52%;其他园地0.61万亩(409.69公顷),占比6.19%。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大庸桥街道、南庄坪街道、罗塔坪乡、教字垭镇、崇文街道、西溪坪街道。

  (三)林地252.70万亩(168467.8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21.70万亩(147803.28公顷),占全区林地的87.73%;竹林地3.14万亩(2090.51公顷),占比1.24%;灌木林地6.56万亩(4373.02公顷),占比2.60%;其他林地21.30万亩(14201.04公顷),占比8.43%。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四都坪乡、茅岩河镇、王家坪镇、谢家垭乡、沅古坪镇、西溪坪街道、大庸桥街道、教字垭镇、天门山镇和三家馆乡。

  (四)草地0.27万亩(178.89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大庸桥街道、崇文街道、南庄坪街道、西溪坪街道、新桥镇、尹家溪镇。

  (五)湿地0.34万亩(225.20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湖南省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2万亩(14.29公顷),占全区湿地的6.35%;内陆滩涂0.32万亩(210.91公顷),占比93.65%。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教字垭镇、崇文街道、西溪坪街道、茅岩河镇、南庄坪街道、尹家溪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23万亩(9484.63公顷)。其中,城市用地4.59万亩(3060.18公顷),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2.26%;建制镇用地0.60万亩(399.78公顷),占比4.22%;村庄用地8.44万亩(5629.44公顷),占比59.35%;采矿用地0.48万亩(318.26公顷),占比3.3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2万亩(76.97公顷),占比0.81%。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大庸桥街道、崇文街道、西溪坪街道、南庄坪街道、官黎坪街道、教字垭镇、永定街道、尹家溪镇。

  (七)交通运输用地5.44万亩(3628.12公顷)。其中,铁路用地0.58万亩(388.84公顷),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10.72%;公路用地2.33万亩(1550.70公顷),占比42.74%;农村道路2.19万亩(1462.42公顷),占比40.31%;机场用地0.34万亩(225.61公顷),占比6.22%;港口码头用地0.55公顷,占比0.01%。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83.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5万亩(4700.2公顷)。其中,河流水面5.06万亩(3375.07公顷),占比71.80%;水库水面0.70万亩(468.10公顷),占比9.96%;坑塘水面0.77万亩(516.54公顷),占比10.99%;沟渠0.35万亩(233.00公顷),占比4.96%;水工建筑用地0.16万亩(107.49公顷),占比2.29%。总体来看,大庸桥街道、茅岩河镇、南庄坪街道、西溪坪街道、崇文街道、尹家溪镇、谢家垭乡、四都坪乡等乡镇(街道)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永定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街道)、村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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