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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12月,我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千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90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840540.82公顷(1260.81万亩)。其中,水浇地810258.87公顷(1215.39万亩),占96.40%;旱地30274.90公顷(45.41万亩),占3.60%;其余为水田7.05公顷(105.75亩)。耕地全部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

  二、园地

  园地6443.83公顷(9.67万亩)。其中,果园5975.93公顷(8.97万亩),占92.74%;其他园地467.90公顷(0.70万亩),占7.26%。

  三、林地

  林地49755.54公顷(74.6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0619.45公顷(45.93万亩),占61.55%;其他林地19133.37公顷(28.70万亩),占38.45%;其余为竹林地0.58公顷(8.70亩)和灌木林地2.14公顷(32.10亩)。

  四、草地

  草地363.87公顷(0.55万亩)。其中,其他草地363.87公顷(0.55万亩),占100.00%。

  五、湿地

  湿地518.32公顷(0.7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1个)。其中,内陆滩涂518.32公顷(0.78万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3352.41公顷(320.0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1312.60公顷(16.97万亩),占5.30%;建制镇用地23028.70公顷(34.54万亩),占10.80%;村庄用地177836.54公顷(266.76万亩),占83.35%;采矿用地612.30公顷(0.92万亩),占0.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62.27公顷(0.84万亩),占0.26%。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6211.15公顷(39.3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35.76公顷(1.40万亩),占3.57%;公路用地12034.85公顷(18.05万亩),占45.92%;农村道路13060.88公顷(19.59万亩),占49.83%;机场用地78.33公顷(0.13万亩),占0.29%;港口码头用地101.33公顷(0.15万亩),占0.3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555.94公顷(78.8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3011.91公顷(19.52万亩),占24.76%;湖泊水面767.84公顷(1.15万亩),占1.46%;水库水面110.39公顷(0.16万亩),占0.21%;坑塘水面15641.21公顷(23.46万亩),占29.76%;沟渠19278.17公顷(28.92万亩),占36.68%;水工建筑用地3746.42公顷(5.62万亩),占7.1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是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周口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周口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口市统计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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