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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权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民权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权县自然资源局 民权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8万多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78224.41公顷(1173366.15亩),全部为水浇地。

  二、园地

  园地1606.75公顷(24101.25亩)。其中,果园1584.42公顷(23766.30亩),占98.61%;其他园地22.33公顷(334.95亩),占1.39%。

  三、林地

  林地12056.29公顷(180844.35亩)。其中,乔木林地8943.32公顷(134149.80亩),占74.18%;竹林地及其他林地3112.97公顷(46694.55亩),占25.82%。

  四、草地

  草地51.72公顷(775.8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湿地144.14公顷(2162.1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733.02公顷(340995.30亩)。其中,无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4426.85公顷(66402.75亩),占19.47%;村庄用地18233.54公顷(273503.10亩),占80.21%;采矿用地44.19公顷(662.85亩),占0.1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8.44公顷(426.60亩),占0.13%。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920.71公顷(43810.65亩)。其中,铁路用地184.84公顷(2772.60亩),占6.33%;公路用地1078.07公顷(16171.05亩),占36.91%;农村道路1657.80公顷(24867.00亩),占56.7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39.54公顷(84593.10亩)。其中,河流水面2254.45公顷(33816.75亩),占39.98%;水库水面41.86公顷(627.90亩),占0.74%;坑塘水面1770.31公顷(26554.65亩),占31.39%;沟渠1454.86公顷(21822.90亩),占25.80%;水工建筑用地118.06公顷(1770.90亩),占2.0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县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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