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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郑州市中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郑州市中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 郑州市中原区统计局

  (2022年3月22日)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我区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历时3年,汇集了1605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1776.36公顷(26645.40亩),全部为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其中,水浇地1739.21公顷(26088.15亩),占97.91%;旱地37.15公顷(557.25亩),占2.09%。

  二、园地

  园地546.89公顷(8203.35亩)。其中,果园500.32公顷(7504.80亩),占91.48%;其他园地46.57公顷(698.55亩),占8.52%。

  三、林地

  林地1405.78公顷(21086.70亩)。其中,乔木林地79.57公顷(1193.55亩),占5.66%;灌木林地0.32公顷(4.80亩),占0.02%;其他林地1325.89公顷(19888.35亩),占94.32%。

  四、草地

  草地186.51公顷(2797.6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湿地6.46公顷(96.90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330.45公顷(214956.75亩)。其中,城市用地11001.06公顷(165015.90亩),占76.77%;建制镇用地514.22公顷(7713.30亩),占3.59%;村庄用地2787.86公顷(41817.90亩),占19.4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7.31公顷(409.65亩),占0.19%。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897.43公顷(13461.45亩)。其中,铁路用地130.46公顷(1956.90亩),占14.54%;轨道交通用地142.39公顷(2135.85亩),占15.87%;公路用地547.79公顷(8216.85亩),占61.04%;农村道路74.48公顷(1117.20亩),占8.30%;机场用地0.46公顷(6.90亩),占0.05%;管道运输用地1.85公顷(27.75亩),占0.2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0.99公顷(8714.85亩)。其中,河流水面140.66公顷(2109.90亩),占24.21%;水库水面80.11公顷(1201.65亩),占13.79%;坑塘水面69.75公顷(1046.25亩),占12.01%;沟渠230.01公顷(3450.15亩),占39.59%;水工建筑用地60.46公顷(906.90亩),占10.4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三调”数据成果反映的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全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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