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龙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山县自然资源局、龙山县统计局
(2022年3月31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县正式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三调”工作开展三年多来,圆满完成了“三调”各项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22万个,平均密度70个/平方公里,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85465.40亩(32364.36公顷),占县域面积10.34%。其中,水田243194.25亩(16212.95公顷),占比50.10%;旱地242271.15亩(16151.41公顷),占比49.90%;水浇地0亩(0公顷),占比0%。另外还有14182.05亩(945.47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6793.65亩(452.91公顷),旱地7388.4亩(492.56公顷),水浇地0亩(0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召市镇、石羔街道、洗洛镇、石牌镇、靛房镇、桂塘镇、兴隆街道、大安乡等乡镇。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6862.10亩(3124.14公顷),占比9.6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3361.85亩(4890.79公顷),占比15.1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7278.90亩(14485.26公顷),占比44.7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1146.30亩(8076.42公顷),占比24.9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816.25亩(1787.75公顷),占比5.52%。
(二)园地104409.45亩(6960.63公顷),占县域面积2.22%。其中,果园89141.10亩(5942.74公顷),占比85.38%;茶园2305.50亩(153.70公顷),占比2.21%;其他园地12962.85亩(864.19公顷),占比12.41%。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里耶镇、内溪乡、苗儿滩镇、华塘街道办事处、石羔街道、咱果乡等乡镇。
(三)林地3698122.20亩(246541.48公顷),占县域面积78.74%。其中,乔木林地3176459.70亩(211763.98公顷),占比85.89%;竹林地19173.45亩(1278.23公顷),占比0.52%;灌木林地199981.35亩(13332.09公顷),占比5.41%;其他林地302507.70亩(20167.18公顷),占比8.18%。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里耶镇、农车镇、召市镇、苗儿滩镇、桂塘镇、水田坝镇等乡镇。
(四)草地29794.50亩(1986.30公顷),占县域面积0.63%。其中,天然牧草地8332.20亩(555.48公顷),占比27.97%;人工牧草地17.25亩(1.15公顷),占比0.05%;其他草地21445.05亩(1429.67公顷),占比71.98%。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里耶镇、桂塘镇、靛房镇、水田坝镇、苗儿滩镇等乡镇。
(五)湿地2149.65亩(143.31公顷),占县域面积0.05%。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149.65亩(143.31公顷),占比100%。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洗车河镇、苗儿滩镇、石羔街道、里耶镇、召市镇等乡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8209.30亩(11880.62公顷),占县域面积3.79%。其中,建制镇用地30217.20亩(2014.48公顷),占比16.96%;村庄用地142513.65亩(9500.91公顷),占比79.97%;采矿用地4926.00亩(328.40公顷),占比2.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52.45亩(36.83公顷),占比0.31%。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民安街道、兴隆街道、里耶镇、召市镇、石羔街道、华塘街道办事处等乡镇。
(七)交通运输用地57151.50亩(3810.10公顷),占县域面积1.22%。其中,铁路用地1686.90亩(112.46公顷),占比2.95%;公路用地25794.30亩(1719.62公顷),占比45.13%;农村道路29670.30亩(1978.02公顷),占比51.92%。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主要分布在里耶镇、农车镇、兴隆街道、召市镇、红岩溪镇、石羔街道、桂塘镇等乡镇。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436.00亩(4562.40公顷),占县域面积1.46%。其中,河流水面47322.75亩(3154.85公顷),占比69.15%;水库水面7096.65亩(473.11公顷),占比10.37%;坑塘水面3027.75亩(201.85公顷),占比4.42%;沟渠9952.65亩(663.51公顷),占比14.54%;水工建筑用地1036.20亩(69.08公顷),占比1.52%。总体来看,苗儿滩镇、里耶镇、洗洛镇、召市镇、桂塘镇、农车镇、石羔街道、洗车河镇等乡镇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