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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汕头市潮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潮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潮南区统计局

  (2022年6月)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潮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全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1.0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底图,在遥感、卫星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等调查技术基础上整合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建立了应用“互联网+调查”新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45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调查6.49万个图斑,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9200.71公顷(13.80万亩)。其中水田7645.40公顷(11.47万亩),占83.10%;水浇地1006.83公顷(1.51万亩),占10.94%;旱地548.48公顷(0.82万亩),占5.96%。其中井都镇、陇田镇、两英镇、司马浦镇等4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面积的49.1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368.81公顷(12.5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90.9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88.08公顷(0.88万亩),占6.3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6.88公顷(0.31万亩),占2.2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16公顷(0.05万亩),占0.3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78公顷(0.01万亩),占0.06%。

  (二)园地4780.99公顷(7.17万亩)。其中果园4406.61公顷(6.61万亩),占92.18%;茶园143.17公顷(0.21万亩),占2.99%;橡胶园5.93公顷(0.01万亩),占0.12%;其他园地225.28公顷(0.34万亩),占4.71%。园地主要集中于雷岭镇,占全区园地面积的51.67%。

  (三)林地22724.43公顷(34.0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0748.26公顷(31.12万亩),占91.31%;竹林地55.67公顷(0.08万亩),占0.24%;灌木林地1188.94公顷(1.78万亩),占5.23%;其他林地731.56公顷(1.10万亩),占3.22%。红场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4.14%。

  (四)草地1488.65公顷(2.23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73公顷(10.95亩),占0.05%;其他草地1487.92公顷(2.23万亩),占99.95%。井都镇草地面积最大,占全区草地面积的18.92%。

  (五)湿地363.18公顷(0.5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区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其中沿海滩涂344.77公顷(0.52万亩),占94.93%;内陆滩涂18.41公顷(0.03万亩),占5.07%,主要集中分布于井都镇海岸线一代,井都镇湿地占全区湿地面积的55.7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667.37公顷(20.50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392.01公顷(3.59万亩),占17.50%;建制镇用地5456.02公顷(8.18万亩),占39.92%;村庄用地5637.91公顷(8.46万亩),占41.25%;采矿用地57.07公顷(0.09万亩),占0.4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4.36公顷(0.19万亩),占0.91%。

  (七)交通运输用地1655.73公顷(2.48万亩)。潮南区情况特殊,范围内无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其中公路用地1031.13公顷(1.55万亩),占62.28%;农村道路用地624.60公顷(0.94万亩),占37.7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08.72公顷(9.0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31.55公顷(1.40万亩),占15.50%;湖泊水面0.17公顷(2.55亩),占比不足0.01%;水库水面1292.29公顷(1.94万亩),占21.51%;坑塘水面2736.78公顷(4.11万亩),占45.54%;沟渠857.60公顷(1.29万亩),占14.27%;水工建筑用地190.33公顷(0.29万亩),占3.17%。水域及水利设施主要集中分布于井都镇1541.48公顷(2.31万亩)、陇田镇1528.46公顷(2.29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51.09%。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空间管制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建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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