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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南澳县统计局

  (2022年6月)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南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省统一生产的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省级统一建设的初始调查数据库以及统一开发的调查举证软件,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调查图斑4346个,摸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287.66公顷(0.43万亩)。其中,水田11.80公顷(0.02万亩),占4.10%;水浇地192.92公顷(0.29万亩),占67.07%;旱地82.94公顷(0.12万亩),占28.83%。耕地主要分布在:深澳镇32.54%、云澳镇27.72%,后宅镇39.7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0.88公顷(0.2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55.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5.31公顷(0.07万亩),占15.7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5.87公顷(0.08万亩)占19.4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4.50公顷(0.04万亩)占8.5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0公顷(16.50亩)占0.38%。

  (二)园地280.96公顷(0.42万亩)。其中,果园200.77公顷(0.30万亩),占71.46%;茶园66.85公顷(0.10万亩),占23.79%;其他园地13.34公顷(0.02万亩),占4.75%。园地主要分布在:深澳镇70.02%、云澳镇10.22%,后宅镇19.76%。

  (三)林地8312.52公顷(12.4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209.37公顷(12.31万亩),占98.76%;竹林地9.48公顷(0.02万亩),占0.11%;灌木林地60.52公顷(0.09万亩),占0.73%;其他林地33.15公顷(0.05万亩),占0.40%。林地主要分布在:深澳镇45.30%、云澳镇19.40%,后宅镇35.30%。

  (四)草地75.95公顷(0.11万亩),均为其他草地75.95公顷(0.11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深澳镇56.36%、云澳镇17.24%,后宅镇26.40%。

  (五)湿地763.24公顷(1.1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0.52公顷(7.80亩),占0.07%,沿海滩涂762.72公顷(1.14万亩),占99.93%。湿地主要分布在:深澳镇30.06%、云澳镇32.59%,后宅镇37.26%,海岛0.0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44.25公顷(1.72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673.54公顷(1.01万亩),占58.86%;村庄用地242.81公顷(0.36万亩),占21.22%;采矿用地130.34公顷(0.20万亩),占11.3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7.56公顷(0.15万亩),占8.53%。

  (七)交通运输用地226.47公顷(0.34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52.29公顷(0.23万亩),占67.25%;农村道路41.55公顷(0.06万亩),占18.35%;港口码头用地32.63公顷(0.05万亩),占14.4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5.35公顷(0.52万亩)。其中,水库水面72.18公顷(0.11万亩),占20.90%;坑塘水面215.85公顷(0.32万亩),占62.50%;沟渠39.67公顷(0.06万亩),占11.49%;水工建筑用地17.65公顷(0.03万亩),占5.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深澳镇50.99%、云澳镇11.65%,后宅镇37.37%。

  (九)其他土地39.23公顷(0.06万亩)。其中,设施农用地5.61公顷(0.01万亩),占14.30%;田坎7.10公顷(0.01万亩),占18.10%;裸土地22.16公顷(0.03万亩),占56.49%;裸岩石砾地4.36公顷(0.01万亩),占11.11%。

  二、深化“三调”成果应用,精准施策,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

  (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建设,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等工作,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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