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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河池市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3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0.4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982.92公顷(269743.80亩)。其中,水田8405.84公顷(126087.60亩),占全区耕地的46.74%;水浇地98.13公顷(1471.95亩),占全区耕地的0.55%;旱地9478.95公顷(142184.25亩),占全区耕地的52.7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277.49公顷(94162.35亩),占全区耕地的34.9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109.92公顷(76648.80亩),占全区耕地的28.4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875.11公顷(73126.65亩),占全区耕地的27.1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58.28公顷(15874.20亩),占全区耕地的5.8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62.12公顷(9931.80亩),占全区耕地的3.68%。

  二、园地4910.65公顷(73659.75亩)。其中,果园2902.21公顷(43533.15亩),占全区园地的59.10%;其他园地2008.44公顷(30126.60亩),占全区园地的40.90%。

  三、林地195562.28公顷(2933434.20亩)。其中,乔木林地84379.32公顷(1265689.80亩),占全区林地的43.15%;竹林地864.04公顷(12960.60亩),占全区林地的0.44%;灌木林地103256.62公顷(1548849.30亩),占全区林地的52.80%;其他林地7062.30公顷(105934.50亩),占全区林地的3.61%。

  四、草地2844.20公顷(42663.00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5.85公顷(237.75亩),占全区草地的0.56%;其他草地2828.35公顷(42425.25亩),占全区草地的99.44%。

  五、湿地21.11公顷(316.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金城江区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1.11公顷(316.65亩),占全区湿地的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317.43公顷(94761.45亩)。其中,城市用地1905.96公顷(28589.40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0.17%;建制镇用地367.20公顷(5508.00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81%;村庄用地3457.27公顷(51859.05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4.73%;采矿用地540.16公顷(8102.40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8.5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6.84公顷(702.60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74%。

  七、交通运输用地2811.27公顷(42169.05亩)。其中,铁路用地259.23公顷(3888.45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9.22%;公路用地1470.55公顷(22058.25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52.31%;农村道路997.07公顷(14956.05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35.47%;机场用地83.50公顷(1252.50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2.97%;港口码头用地0.92公顷(13.80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37.20公顷(41058.00亩)。其中,河流水面1372.91公顷(20593.65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0.16%;水库水面342.08公顷(5131.20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50%;坑塘水面708.87公顷(10633.05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5.90%;沟渠279.12公顷(4186.80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0.19%;水工建筑用地34.22公顷(513.30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石漠化”形势严峻,耕地流向园地、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仍需加大力度。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和河池市的领导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研究制定我区“石漠化”耕地扣除系数和质量体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区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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