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萨尔图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萨尔图区分局
萨尔图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263.74公顷(78956.1亩)。其中,水田349.22公顷(5238.3亩),占6.63%;水浇地209.39公顷(3140.85亩),占3.98%;旱地4705.13公顷(70576.95亩),占89.39%。
二、林地3761.69公顷(56425.35亩)。其中,乔木林地2818.71公顷(42280.65亩),占74.93%;灌木林地20.81公顷(312.15亩),占0.55%;其他林地922.17公顷(13832.55亩),占24.52%。
三、草地15928.56公顷(238928.44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268.3公顷(19024.5亩),占7.96%;其他草地14660.26公顷(219903.94亩),占92.04%。
四、湿地1835.06公顷(27525.9亩)。其中,沼泽草地110.32公顷(1654.8亩),占6.01%;沼泽地1724.74公顷(25871.1亩),占93.99%。
五、种植园用地42.59公顷(638.85亩)。其中,果园42.48公顷(637.2亩),占99.74%;其他园地0.11公顷(1.65亩),占0.2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131.91公顷(151978.65亩)。其中,城市6069.53公顷(91042.95亩),占59.91%;建制镇208.34公顷(3125.1亩),占2.06%;村庄133.67公顷(2005.05亩),占1.32%;采矿用地3691.53公顷(55372.95亩),占36.4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8.84公顷(432.6亩),占0.28%。
七、交通运输用地1551.8公顷(23277亩)。其中,铁路用地108.25公顷(1623.75亩),占6.97%;公路用地1131.07公顷(16966.05亩),占72.89%;农村道路127.86公顷(1917.9亩),占8.24%;机场用地184.58公顷(2768.7亩),占11.89%;管道运输用地0.04公顷(0.6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778.11公顷(161671.65 亩)。其中,湖泊水面1838.25公顷(27573.75亩),占17.06%;水库水面5833.57公顷(87503.55亩),占54.12%;坑塘水面2399.17公顷(35987.55亩),占22.26%;沟渠591.56公顷(8873.4亩),占5.49%;水工建筑用地115.56公顷(1733.4亩),占1.07%。
“三调”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三调”数据反映的我区国土利用状况,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持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我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