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城市自然资源局
凤城市统计局
2019年1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累计投入技术人员近300人,历时两年,调查核查图斑19.30万个,全面查清了凤城市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现将凤城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8741.85公顷(118.11万亩)。其中,水田3442.31公顷(5.16万亩),占4.37%;水浇地1462.29公顷(2.19万亩),占1.85%;旱地73837.25公顷(110.76万亩),占93.78%。
(二)种植园用地6189.01公顷(9.28万亩)。其中,果园2873.74公顷(4.31万亩),占46.44%;其他园地3315.27公顷(4.97万亩),占53.56%。
(三)林地418714.72公顷(628.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06025.71公顷(609.04万亩),占96.97%;灌木林地3418.94公顷(5.12万亩),占0.82%;其他林地9270.07公顷(13.91万亩),占2.21%。
(四)草地5110.84公顷(7.6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30.75公顷(0.35万亩),占4.51%;其他草地4880.09公顷(7.32万亩),占95.49%。
(五)湿地3760.75公顷(5.64万亩)。其中,内陆滩涂3760.75公顷(5.64万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808.21公顷(29.7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125.52公顷(1.69万亩),占5.68%;建制镇用地1299.84公顷(1.95万亩),占6.56%;村庄用地14664.92公顷(22.00万亩),占74.03%;采矿用地2316.18 公顷(3.47万亩),占11.7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01.75公顷(0.60万亩),占2.03%。
(七)交通运输用地5515.54公顷(8.2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60.35公顷(0.69万亩),占8.35%;公路用地1966.7公顷(2.95万亩),占35.66%;农村道路2935.03公顷(4.40万亩),占53.21%;机场用地153.46公顷(0.23万亩),占2.7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795.5公顷(19.1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0066.97公顷(15.10万亩),占78.68%;水库水面1318.77公顷(1.98万亩),占10.31%;坑塘水面836.79公顷(1.26万亩),占6.54%;沟渠350.97公顷(0.53万亩),占2.74%;水工建筑用地222.00公顷(0.32万亩),占1.7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县区国土利用状况。我市要深度挖掘“三调”成果使用价值,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凤城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提供基础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