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17日
牡丹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牡丹江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630多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96.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8.96万公顷(1334.33万亩)。其中,水田6.68万公顷(100.17万亩),占7.51%;水浇地0.28万公顷(4.14万亩),占0.31%;旱地82.00万公顷(1230.02万亩),占92.18%。
二、园地1.20万公顷(17.99万亩)。其中,果园0.85万公顷(12.81万亩),占70.83%;其他园地0.35万公顷(5.18万亩),占29.17%。
三、林地274.20万公顷(4113.1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68.60万公顷(4029.07万亩),占97.96%;灌木林地2.17万公顷(32.53万亩),占0.79%;其他林地3.43万公顷(51.50万亩),占1.25%。
四、草地3.06万公顷(45.8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9.68公顷(295.2亩),占0.06%;人工牧草地0.32公顷(4.8亩),占0.01%;其他草地3.05万公顷(45.82万亩),占99.93%。
五、湿地2.78万公顷(41.7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12万公顷(16.75万亩),占40.11%;灌丛沼泽0.54万公顷(8.20万亩),占19.64%;沼泽草地0.62万公顷(9.31万亩),占22.29%;内陆滩涂0.42万公顷(6.29万亩),占15.06%;沼泽地0.08万公顷(1.21万亩),占2.9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3万公顷(100.9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21万公顷(18.19万亩),占18.02%;建制镇用地0.88万公顷(13.22万亩),占13.09%;村庄用地4.20万公顷(62.98万亩),占62.38%;采矿用地0.34万公顷(5.13万亩),占5.0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0万公顷(1.44万亩),占1.43%。
七、交通运输用地3.28万公顷(49.2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37万公顷(5.49万亩),占11.15%;公路用地1.29万公顷(19.37万亩),占39.34%;农村道路1.60万公顷(24.05万亩),占48.84%;机场用地0.02万公顷(0.33万亩),占0.67%;港口码头用地1.35公顷(20.25亩);管道运输用地0.49公顷(7.35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41万公顷(111.2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52万公顷(52.79万亩),占47.46%;湖泊水面0.92万公顷(13.77万亩),占12.38%;水库水面1.65万公顷(24.69万亩),占22.20%;坑塘水面0.86万公顷(12.94万亩),占11.64%;沟渠0.38公顷(5.75万亩),占5.17%;水工建筑用地0.09万公顷(1.28万亩),占1.15%。
“三调”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三调”数据成果真实全面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加强后备资源管理,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要持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加强顶层规划,做好生态建设空间布局和用途管控,统筹生态强市建设。要继续优化用地布局、加强节约集约和用途管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科学合理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国土开发强度。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我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