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6月28日)
普兰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
大连市普兰店区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普兰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区19个街道累计投入技术人员近200人,历时3年,调查核查图斑23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6852.25公顷(160.28万亩),其中:水田7099.82公顷(10.65万亩),占6.64%;水浇地2275.92公顷(3.41万亩),占2.13%;旱地97476.51公顷(146.22万亩),占91.23%。
(二)园地18263.92公顷(27.4万亩),其中:果园18137.93公顷(27.21万亩),占99.31%;其他园地125.99公顷(0.19万亩),占0.69%。
(三)林地73709.35公顷(110.5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2543.77公顷(93.81万亩),占84.85%;其他林地11165.58公顷(16.75万亩),占15.15%。
(四)草地5124.92公顷(7.69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6863.5公顷(10.30万亩),其中:沼泽草地9.49公顷(0.01万亩),占0.14%;沿海滩涂6777.71公顷(10.18万亩),占98.75%;内陆滩涂74.67公顷(0.11万亩),占1.09%;沼泽地1.63公顷(0.002万亩),占0.0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288.41公顷(31.9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110.1公顷(3.17万亩),占9.91%;建制镇用地1462.06公顷(2.19万亩),占6.87%;村庄用地16542.36公顷(24.81万亩),占77.70%;采矿用地714.71公顷(1.07万亩),占3.3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59.18公顷(0.69万亩),占2.16%。
(七)交通运输用地5672.8公顷(8.5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17.13公顷(0.48万亩),占5.59%;轨道交通用地50.83公顷(0.08万亩),占0.90%;公路用地2560公顷(3.84万亩),占45.13%;农村道路2714.13公顷(4.06万亩),占47.84%;机场用地0.04公顷(0.00006万亩),占比不足0.01%;港口码头用地30.58公顷(0.05万亩),占0.54%;管道运输用地0.09公顷(0.0001万亩),占比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756.24公顷(43.1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221.92公顷(10.83万亩),占25.11%;水库水面4818.98公顷(7.23万亩),占16.76%;坑塘水面16291.28公顷(24.43万亩),占56.66%;沟渠385.44公顷(0.58万亩),占1.34%;水工建筑用地38.62公顷(0.06万亩),占0.13%。
“三调”工作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开展的第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兰店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是制定普兰店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