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吉政发〔2018〕3号)文件要求,县政府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协同配合,于2019年2月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三调”统一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历时三年,汇集13.81万个调查图斑,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圆满完成调查任务。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5597.96公顷(173.39万亩)
其中,水田3832.59公顷(5.75万亩),占3.32%;水浇地32.54公顷(0.05万亩),占0.03%;旱地111732.83公顷(167.59万亩),占96.65%。耕地面积最多的乡镇是辽河源镇,其次为建安镇,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5.1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542.47公顷(36.8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1.2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9800.02公顷(59.69万亩),占34.4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9918.37公顷(74.88万亩),占43.1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30.70公顷(2.00万亩),占1.1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40公顷(0.01万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707.35公顷(1.06万亩)
其中,果园571.05公顷(0.86万亩),占80.73%;其他园地136.30公顷(0.20万亩),占19.27%。园地主要分布在白泉镇,辽河源镇占全县园地总面积的55.52%。
三、林地77972.54公顷(116.96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70976.97公顷(106.47万亩),占91.03%;灌木林地1920.32公顷(2.88万亩),占2.46%;其他林地5075.25公顷(7.61万亩),占6.51%。辽河源镇、安恕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35.59%。
四、草地784.75公顷(1.17万亩)
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最多的是凌云乡,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13.68%。安石镇最少,占全县草地面积的2.80%。
五、湿地316.95公顷(0.47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范围内分布有内陆滩涂、沼泽地两个二级类。其中,内陆滩涂159.53公顷(0.23万亩),占50.33%;沼泽地157.42公顷(0.24万亩),占49.67%。湿地主要分布在金州乡、辽河源镇两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48.6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387.26公顷(18.58万亩)
建制镇用地1180.48公顷(1.77万亩),占9.53%;村庄用地10851.37公顷(16.28万亩),占87.60%;采矿用地279.53公顷(0.42万亩),占2.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5.88公顷(0.11万亩),占0.61%。
七、交通运输用地3274.14公顷(4.92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309.26公顷(0.47万亩),占9.45%;公路用地1900.13公顷(2.85万亩),占58.03%;农村道路1064.68公顷(1.60万亩),占32.52%;管道运输用地0.07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52.92公顷(10.59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2884.11公顷(4.33万亩),占40.89%;水库水面3567.00公顷(5.36万亩),占50.57%;坑塘水面290.23公顷(0.44万亩),占4.12%;沟渠219.31公顷(0.32万亩),占3.11%;水工建筑用地92.27公顷(0.14万亩),占1.31%。
根据“三调”成果显示,我县耕地保护效果显著,但土地退化较为严重,无论是土层厚度还是土壤有机质含量都有下降的趋势。全县坡耕地较多,因此要把农田基本建设重点放在提高土壤生产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上。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同时,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东辽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东辽县统计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