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0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协同配合,全力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成果数据,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3年来,全市共投入720余名调查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全面采用遥感影像,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73.1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包括公主岭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12474.41公顷(1518.70万亩)
其中,水田52915.70公顷(79.37万亩),占5.23%;水浇地3601.65公顷(5.40万亩),占0.35%;旱地955957.06公顷(1433.93万亩),占94.42%。公主岭市、梨树县、双辽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76.3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32432.14公顷(1248.6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2.2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2970.63公顷(184.45万亩),占12.1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4830.35公顷(82.25万亩),占5.4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06.31公顷(3.31万亩),占0.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4.98公顷(0.05万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3838.74公顷(5.76万亩)
其中,果园3774.76公顷(5.66万亩),占98.26%;其他园地63.98公顷(0.10万亩),占1.74%。园地主要分布在伊通满族自治县、铁东区、公主岭市,占全市园地的84.20%。
三、林地202225.99公顷(303.33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170493.46公顷(255.73万亩),占84.31%;灌木林地326.37公顷(0.49万亩),占0.16%;其他林地31406.16公顷(47.11万亩),占15.53%。林地主要分布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铁东区,占全市林地的73.33%。
四、草地18466.29公顷(27.70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8338.03公顷(12.51万亩),占45.16%;人工牧草地535.74公顷(0.80万亩),占2.89%;其他草地9592.52公顷(14.39万亩),占51.95%。草地主要分布在双辽市,占全市草地的79.24%。
五、湿地3726.23公顷(5.60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范围内分布有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等4个二级类。其中,灌丛沼泽32.67公顷(0.05万亩),占0.89%;沼泽草地1271.33公顷(1.91万亩),占34.11%;内陆滩涂2023.82公顷(3.04万亩),占54.29%;沼泽地398.41公顷(0.60万亩),占10.71%。湿地主要分布在双辽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公主岭市,占全市湿地的88.9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1882.84公顷(182.82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9057.21公顷(13.59万亩),占7.43%;建制镇用地8799.09公顷(13.20万亩),占7.22%;村庄用地99078.00公顷(148.61万亩),占81.29%;采矿用地2725.46公顷(4.09万亩),占2.2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23.08公顷(3.33万亩),占1.82%。
七、交通运输用地31444.68公顷(47.17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1921.19公顷(2.88万亩),占6.11%;公路用地11051.63公顷(16.58万亩),占35.15%;农村道路18337.34公顷(27.50万亩),占58.30%;管道运输用地134.52公顷(0.21万亩),占0.4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156.27公顷(55.73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11426.83公顷(17.14万亩),占30.76%;湖泊水面20.29公顷(0.03万亩),占0.05%;水库水面14198.49公顷(21.29万亩),占38.20%;坑塘水面4434.81公顷(6.65万亩),占11.93%;沟渠5276.87公顷(7.92万亩),占14.21%;水工建筑用地1798.98公顷(2.70万亩),占4.85%。公主岭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4.83%。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总体看,尽管我市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但也存在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等方面的问题。今后,我市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从而促进耕地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执法监察,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各级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推动“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四平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