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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依兰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28日)

  依兰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兰县自然资源局

  依兰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统一部署,依兰县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依兰县“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等新技术,历时3年,先后100余人参与调查,汇集调查图斑15.32万个,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状况。

  一、耕地257104.78公顷(3856571.70亩)。其中,水田58700.06公顷(880500.90亩),占22.83%;水浇地96.94公顷(1454.10亩),占0.04%;旱地198307.78公顷(2974616.70亩),占77.13%。

  二、园地722.52公顷(10837.80亩)。其中,果园99.20公顷(1488.00亩),占13.73%;其他园地623.32公顷(9349.80亩),占86.27%。

  三、林地156971.85公顷(2354577.75亩)。其中,乔木林地153548.84公顷(2303232.60亩),占97.82%;灌木林地319.35公顷(4790.25亩),占0.20%;其他林地3103.66公顷(46554.90亩),占1.98%。

  四、草地2937.02公顷(44055.3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51公顷(52.65亩),占0.12%;其他草地2933.51公顷(44002.65亩),占99.88%。

  五、湿地2308.94公顷(34634.1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45.67公顷(2185.05亩),占6.31%;灌丛沼泽3.21公顷(48.15亩),占0.14%;沼泽草地283.35公顷(4250.25亩),占12.27%;内陆滩涂1876.71公顷(28150.65亩),占81.2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685.38公顷(205280.7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91.90公顷(31378.50亩),占15.29%;村庄用地10060.87公顷(150913.05亩),占73.51%;采矿用地1464.16公顷(21962.40亩),占10.7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8.45公顷(1026.75亩),占0.50%。

  七、交通运输用地7510.21公顷(112653.15亩)。其中,铁路用地369.45公顷(5541.75亩),占4.92%;公路用地2220.33公顷(33304.95亩),占29.56%;农村道路4915.28公顷(73729.20亩),占65.45%;管道运输用地5.15公顷(77.25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891.71公顷(283375.65亩)。其中,河流水面8738.62公顷(131079.30亩),占46.25%;水库水面1692.68公顷(25390.20亩),占8.96%;坑塘水面2017.52公顷(30262.80亩),占10.68%;沟渠5958.18公顷(89372.70亩),占31.54%;水工建筑用地484.71公顷(7270.65亩),占2.57%。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依兰县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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