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加快推动“智慧郎溪”建设,整合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业务、服务、信息资源,建成“智慧环保”平台,形成全县生态环境一张图,基于时空可视化,宏观展示分析全县生态环境态势。强化数据分析服务与共享能力,加强与发改、住建、水利、农业、交通、气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数据联动,形成快速响应业务需求、高效支撑管理决策的数据服务能力。适时开放“智慧环保”系统,进行环境质量发布、环境问题投诉、行政许可申办、行政处罚公示等,形成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专栏7 能力建设与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1)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郎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郎溪县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3)智慧环保系统建设:郎溪经济开发区“三个全覆盖”智慧云平台项目。
第八节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落实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一)服务建设“一地六县”合作区
推动构建一体化绿色产业架构。对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吴嘉”),积极推动郎溪县加强与上海白茅岭农场、广德县、长兴县、安吉县、溧阳市、宜兴市沟通合作,强化产业创新协作,力争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以苏皖合作示范区为“一地六县”合作区的先行区,坚持重点推进、全县联动,先局部再整体,先双边再多边,先启动再联动,推动一体化融合。围绕绿色发展样板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承载区和体制机制创新融合引领区的战略定位,加快推进“一地六县”合作区郎溪片区规划建设。遵循白茅岭农场“生态+”产业发展定位,协同优化白茅岭监狱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功能调整转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托良好生态资源,加快推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发展“生态+”产业,建成全国领先的宜居宜业宜游生态新区、长三角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及康养基地。
专栏8 一体化绿色发展格局
郎溪片区:根据本县特色,立足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郎溪片区产业发展。重点打造生态型产城融合先行区、“两山”理念转化样板区、合作共建示范园区、绿色农产品服务功能区、现代临港产业集聚区、共建共享共保“幸福圈”。
推动建立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突出绿色发展核心理念,服务建设“一地六县”郎溪片区,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区。依托郎溪经开区,加强园区生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低消耗、可循环、低排放、零污染,推动园区绿色化转型。在建链、补链、延链、强链过程中,严把新项目准入门槛,严控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加大污水处理、废气废渣排放监察力度,持续增强固废和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促进园区工业生态化,构建产业间横向耦合、纵向闭合的生态工业发展模式,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结合郎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深化与上海白茅岭农场合作,大力推动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形成集生产、体验、观光、休闲于一体的“殷实农场皖南模式”。依托上海军天湖农场“生态+”发展定位,打造彰显生态康养特色的长三角生态绿色康养旅游基地。
推进生态环境共防共保共治。建立与长三角地区毗邻县市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在共建“一地六县”合作区“四屏四湖”生态网络过程中,着力筑牢皖南生态屏障,强化南漪湖生态保护修复,开展老郎川河等被破坏的河流生态修复,着力提高环境容量,确保入境断面水质和下游考核断面水质类别相同。推动组建合作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积极开展合作区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建设跨区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联合推进合作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PM2.5和VOCs协同控制,共同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基础信息库。探索合作区垃圾填埋场设施联合共建,统筹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探索在合作区推进环评和排污许可联动,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源管理体系。在统一的生态环境目标下,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建立健全合作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治理市场化平台,建立合作区生态环保项目共同投入机制。积极参与“一地六县”合作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共同推动将“一地六县”合作区上升到更高层面,争取“青吴嘉”制度创新经验在“一地六县”复制推广。
(二)助力构建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
推进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积极探索开展水资源保护跨省、跨市协作,争取实现联勤联动、共同监测、共享信息。推进建立“联合河长制”,推动跨省界河湖的联防联治工作。重点围绕跨界水体污染展开联合执法,共同制定梅溧河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湖泊-流域一体化管控和上下游共保联治,实施差别化空间分区管控策略。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落实国控城市站、国家区域站及省控站等自动监测站点实时监测数据,通过安徽省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与长三角区域内省(市)实时共享。协同推进区域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车辆、船舶等流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统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携手完成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全面深化固废危废协同管理。加强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落实《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强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区域间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控固废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健全固废危废信息化监管体系,强化跨省、跨市转移监管,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
探索打破政策制度的行政分割束缚。建立跨界监控执法应急联动机制,成立跨界船舶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就治理船舶污染、打造船舶污染防治示范区开展深入磋商。深化跨省水环境横向补偿机制,以“新安江模式”为样板,探索建立贯穿上下游、干支流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宣城市与南京市、杭州市、湖州市签订联防联控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一地六县”签订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议。建立健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认真总结提升“溧-郎”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经验,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一地六县”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合力。完善区域环保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针对区域共性环境问题,开展相关互督互学研讨。积极探索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建设、统一协调的“四位一体”新机制,强化规划、标准、监测评价、执法监督等方面协同统一,避免产业转移中的简单污染搬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一致化,建立社会共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第四章 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七大类35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能力建设与风险防控工程,总投资58.2278亿元,规划重点工程概览见表2,重点工程汇总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