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片区——生活服务片区。东至南猗湖大道、兰香街,西至泥湾路,南至鳌峰东路,北至水阳江北大道,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十四五”期间,片区可供应约40公顷居住(商住)用地。平均容积率1.8,可供应住房:约72万平方米,约6000套。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快速发展,产业服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缺失愈发明显。补充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带动人口聚集、实现以产兴城,产城共融,成为园区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片区在满足产业园区拆迁安置、人才安居的同时,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以满足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需求。
重点发展片区可供应居住(商住)用地总计478公顷,可供应住房约763.1万平方米,6.29万套,约占总需求的85%。其他地区预留15%的机动用地(规模)。
注:依据《宣城市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新增居住(商住)用地7.0平方公里。
“十四五”中心城区住房发展项目分布图
(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1.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宣城市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1)实施综合改造类项目(基础类+完善类改造)共171个,概算总投资约13.41亿元。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128个,建筑面积约188.27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8.98亿元。2005年底前建成的43个,建筑面积约91.82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4.43亿元。
(2)实施适老化改造多层住房加装电梯项目1个,每年计划实施加装100部电梯,概算总投资约2.5亿元,采用居民出资,政府补助,引进社会资本等方式,积极推进整小区多层住房加装电梯。
(3)谋划片区改造类项目(提升类改造)15个,框算总投资约30亿元,含土地及房屋征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可包括邻里中心、卫生服务、养老、幼托、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等设施)、微循环、智慧社区建设等费用。
(4)谋划夏渡老街片区、孙埠老街片区改造类项目2个,框算总投资约4.6亿元。
(5)力争将2006-2015年底前建成的保障房小区(含安置区)纳入规划范畴,计划实施项目17个,建筑面积约213.6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4.21亿元。
(6)结合城市雨污分流官网改造计划,分片分步确定年度计划。
“十四五”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布图
2.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谋划实施8个棚改项目,分别为:巷口桥及周边区域项目、三峡移民点及周边项目、大畈杨村及周边二期项目、肉联厂山上宿舍及周边项目、花屋新村及周边二期项目、向阳(原夏渡老乡政府)及周边项目、五星庆丰及周边区域项目、后福村及周边区域项目,总改造范围面积约556公顷,拆迁量约28.3万平方米。
“十四五”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布图
(九)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1. 加强政策制定和市场分析引导
落实房地产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宣城市已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国家以及省新出台的政策,认真研究,加快制定我市贯彻意见。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宣传,准确解读调控政策出台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积极释放正面信号,引导市场理性发展,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及时公布新建商品房投资、供应、销量等指标运行情况。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及新媒体澄清涉及房地产市场的各类不实传言,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依法依规处置网络媒体恶意炒作渲染房价涨跌、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并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存量住房销售价格、住房用地价格、住房租赁价格为核心指标,综合运用信贷、财税、供需量等参考指标,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测。
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建立商品住房价格会商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楼面地价、建造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结合同区域、同楼盘、同类型项目,合理申报备案价格。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工程施工必要的建设资金,防止项目出现烂尾。逐步提高预售条件,适时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出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违规收取认筹金和房价款、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拒绝使用公积金、捆绑销售、制造市场恐慌、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代理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部门联动查处,联合惩戒,将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纳入“黑名单”管理,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3.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
推进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联合审批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要求,规范和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由市住建局牵头,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简化缩短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
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平台。推进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不断迭代升级,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平台。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对各类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实时记录,并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树立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六、年度实施计划
(一)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安置住房按照前两年集中开发、后三年逐步放缓的方式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按2023-2025年每年200套通过在出让地块配建等方式筹建。商品住房按照5%左右的年增长量安排,高品质(大户型)比例逐年递增。详见下表:
“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各类住房年度供应一览表
年度
目标 商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
(人才公寓) 安置房 拟出让用地
(公顷) 指标类型
普通商品住房(万套) 大户型商品住房(万套)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套数
(万套)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套数
(万套)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2021 0.80 0.55 160 -- -- 0.15 15 111 预期性
2022 0.80 0.55 165 -- -- 0.15 15 112 预期性
2023 0.75 0.70 170 0.02 1.56 0.12 13 112 预期性
2024 0.75 0.70 175 0.02 1.57 0.10 12 112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