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1
(六)航空及集疏运配套工程
“十四五”期间,航空方面:开工亳州民用机场项目和蒙城通用机场建设。投资13.8亿元。
表7-7 “十四五”亳州航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性质 开工年 完工年 “十四五”
投资
(亿元)
1 亳州民用机场项目 涡阳县 新建 2021 2024 10.8
2 蒙城通用机场 蒙城县 新建 2024 2025 3
合计 13.8
7.2投资估算
根据估算,“十四五”期间亳州市综合交通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88.24亿元。
表7-9 “十四五”交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项目类别 “十四五”建设投资
(亿元)
高速公路项目 207.48
普通国省干线等 278.56
农村公路项目 57.94
铁路项目 158.95
水运项目 71.51
机场(含通用) 13.8
合计 788.24
第8章 保障措施
8.1强化机制保障
一是组织机制保障。研究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统筹研究解决综合交通规划、建设、运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发展实际,制定相应规划和实施计划,细化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稳步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地实施。
二是协调机制保障。建立发改、自然资源、环保、住建、林业、水利、铁路、民航等部门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联动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的协调机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行业专项规划的动态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建管并重”,形成“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的强大合力。
三是考核评价机制保障。组织邀请专家学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加强规划实施跟踪,创新统计方法,及时把握交通运输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规划风险防范及应对方案,加强对规划实施风险的预判,适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8.2强化规划对接
一是做好与国家及相邻省市交通规划的衔接。打破行政分割、制度藩篱,争取将一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上位规划,加强沟通、协同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对接。积极做好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在规划阶段即做好项目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协调,以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做好与下位规划的对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在编制“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时,必须要充分考虑与本规划的衔接。
8.3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资金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利用国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做好与省级规划的衔接,推动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建设计划,争取国家、省资金补助和支持。积极鼓励各级政府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积极创新交通投融资模式。鼓励交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推进国省道PPP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交通设施建设、养护和运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保障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是土地要素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契机,及时将本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交通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给予支持,适当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特别是交通扶贫项目的审批程序。
三是人才要素保障。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研究制定人才柔性流动和各种激励政策,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知识更新制度,保证从业人员素质。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培训教育渠道,打造一支具有事业心和创新能力的交通运输行业人才梯队。
8.4强化宣传保障
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两微”等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宣传展示交通发展成就。加强交通运输热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宣传,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善于运用媒体宣讲政策主张,形成全社会关心交通运输发展、参与规划实施和共同评价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9章 环境影响评价
9.1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不可避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三个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消耗一定的土地和水资源,并可能对局部地区资源承载力产生影响。各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垃圾等污染物,如未得到妥善处理,会对周边大气、水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风险防控能力,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9.2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加强生态保护。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交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科学布局,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护优先、避让为主”原则,避让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严防突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岸线等资源。优先利用存量用地,高效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线性交通工程建设尽量共用交通廊道。机场应严格项目审批和土地准入,减少土地占用和资源消耗。港口等项目应依据国家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政策,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尽量避免占用自然岸线,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
强化能源节约利用。采取综合节能与效能管理措施,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生产装备,积极推广“油改电”、“油改气”、节能照明等低碳技术应用,提高电能、LNG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行业中使用比重。发展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加强新型智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
做好污染物排放控制。采用综合措施有效防治沿线噪声和振动,严格控制气体和固体污染物排放。水运工程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建立环境风险应急体系,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切实防范水上溢油等环境风险。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有效减少船舶排放及其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