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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发展智能终端、信息家电、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等信息制造技术,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攻关,突破5G网络、物联网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传感器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的瓶颈制约。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医疗器械装备领域重点突破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等技术,积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植入介入产品、移动医疗等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农机装备领域重点攻克农业先进传感器、大数据建模、高速精量排种、种肥远距离输送、智能化监控技术以及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农用无人机自主飞行控制等技术。智能制造装备领域重点突破识别技术、实时定位系统、信息物理融合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系统协同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

  第二节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科研组织、成果转化和研发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各开发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共性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联盟,围绕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前沿领域,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新产品试验试制。鼓励企业按照经济规律组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流程创新和管理创新。到2025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培育牵动性创新型龙头企业。聚焦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牵动性、原创性和国内外影响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实施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研项目,努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编制高精尖技术领域重点企业名录,建立“一对一”联系企业、贴身服务的工作机制,在土地、投资、人才引进、成果转化、对外合作等方面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扶持。

  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大力实施“百企领军”“千企竞发”等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和培育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成长性突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到2025年,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申报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专精特新冠军企业20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定期跟踪梳理企业发展需求,联合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企业家、技术顾问及顶尖研发平台等各种资源链接。大力推进科技创业园、电商产业园和项目孵化基地、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建设,完善研发、设计、创意、孵化等功能。

  第三节 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

  打造高质量科技研发平台。坚持走“科创+产业”发展道路,围绕各开发区主导产业,推进开发区联合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共建一批具有开放性、集聚性和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亳州高新科创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进一步增强重点科技型企业创新平台带动能力,打造集共性技术研发、技术中试熟化和技术转移于一体的高水平中医药研发平台。支持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市中医院等联合建设省中医药科学院亳州分院、华佗中医院研究院,推动亳州学院与华南理工合作组建创新药物研究院。改善育种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提升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在小麦、大豆等粮食领域育种水平。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领军人才,在开发区设立拥有核心技术、配套核心科研团队的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产学研基地、科学家工作站、实验室等。

  打造高效率成果转化平台。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产业孵化平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程服务链,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技术转移、技术成果交易、专利服务、知识产权运营等专业化科技中介机构。以市中药材检验检测研究院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为依托,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设备共享、工艺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企业、天使投资人、风投机构等共同参与开发区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发布、在线展会、在线专家咨询与对接服务等活动,建立“线上”与“线下”互补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第四节 集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以沪苏浙、合肥为主攻方向,围绕现代中医药、农副产品深加工、汽车及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高精尖”人才需求,加速汇聚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搭建高层次科技人才交流平台,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服务机构,实现“以才引才”。探索“飞地”用才、柔性引才等方式,鼓励采取“双聘制”等方式开展人才合作,发展“星期天工程师”“云端工程师”和“轨道人才”等人才共享模式。探索“资本+项目”“企业+项目”等招才引智模式。探索与沪苏浙人才双向挂职机制。

  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参与创建一批“江淮杰出工匠”,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市属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育高技能人才。统筹抓好党政人才、金融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队伍建设。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敢于创新的领军型企业家和富有朝气、锐意创新、潜心实干的新生代企业家,着力打造优秀的企业团队。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人才发展投入,深入实施“江淮英才计划”、药都“双创”英才计划和“药都工匠”专项培育行动,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支持企业探索灵活的薪酬管理模式,鼓励实施股权和期权等激励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参与科技型企业建设。对引进的领军创新人才,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安家费、生活补贴等,并妥善安置随迁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符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申报条件的,纳入选拔推荐范围。

  第五节 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等制度,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承接企业的项目委托和难题招标。谋划实施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推动“成果产出”与“成果转化”有效衔接和配合。继续执行并持续加大对现代中医药首位产业领域异地购买药品生产批号、品种转移等的政策支持。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和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者的成果转化义务,在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以促进转化为目的考核目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并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作为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方式。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从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三个方面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大幅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创新人才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方式,在开发区开办企业。支持开发区内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进一步强化省级、市级“三重一创”在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群形成中的引导性作用。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全国性、行业性以及其他区域性技术市场的互联互通,以技术交叉许可、技术支持标准建设、专利池构建等方式促进转化模式升级。鼓励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入股我市开发区,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助力企业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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