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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缙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5. 直播电商创新发展工程

  构建直播电商生态。积极推动落实浙江省直播电商五个“一批”建设要求,依托缙云跨境电商园等平台,建设一批公共直播间,培养一批“网络营销师”,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美”的直播生态企业,整合直播电商产业全链条服务,打造具有缙云特色的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直播电商小镇。以网红直播大赛、电商直播节等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缙云网红“人才库”建立,培育一批网红直播达人,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发挥缙云产业优势,构建以淘宝直播、快手、抖音等大型直播平台及短视频平台为主,以中小直播平台为辅的直播生态。鼓励各类直播电商、直播导流、直播带货等新模式融合发展。鼓励县内企业通过与专业的直播机构、MCN机构合作,或引入和培育有实力的主播团队,构建适合自身的直播体系,实现向新型电商企业转型。

  创新直播电商应用。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的应用,引导商场、专业市场等主体开展“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鼓励传统品牌参与电商直播,组织开展电商直播节,加快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推动直播电商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通过直播电商引流带货,开展我县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助力农户长效脱贫,提升本地农产品知名度。推动直播电商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应用,鼓励工厂、外贸企业通过直播方式开展跨境进出口商品营销。推动直播电商在文化旅游、住宿餐饮、教育办公等领域的应用,运用5G技术,促进直播与VR、AR技术融合,提升消费体验。

  6. 休闲文旅创新发展工程

  推进文化运动休闲产业集群发展。积极落实《缙云县文化运动休闲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着力做好主体培育、模式创新、品牌打造、产业链构建、境外物流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监管服务创新等方面工作,形成符合产业集群特点的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和完备的产业体系,推动缙云制造业、外贸行业转型升级和跨境电商快速发展。以缙云跨境电商产业园、新碧运动休闲产业园、北山村等为抓手,进一步集聚人才、品牌等跨境电商创新资源,加快发展文教用具和户外装备产品的跨境出口业务。依托中国(丽水)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加快推广应用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模式、“9810”模式,推动文化运动休闲领域外贸企业创新发展。依托三溪汽车越野小镇等省级运动休闲小镇,结合举办或承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探索开展“互联网+体育+旅游”项目。

  推动“电商+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以电子商务赋能缙云本地特色美食、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等相关产业,加快多领域融合互促发展。以打造“全国小吃文化地标”为目标,加强乡愁文化挖掘、乡愁情愫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建设,推动以缙云烧饼、缙云爽面等为代表的特色美食产品电商化;积极开展“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开展线上寻味缙云活动,推动“缙云味道”品牌做大做强。推动数字文旅发展,搭建缙云文旅OTA线上旗舰馆,优化升级“缙云智慧旅游在线”平台,打响“缙情游”区域旅游品牌。深化“乡景”联动,着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乡村旅游景点,加强“缙云乡墅”品牌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农文旅项目,打造农文旅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缙云样板。推进“乡村旅游+研学旅行”,加快浙大农业科技园“农旅学”项目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开创多业态融合新模式。强化线上体验和营销推广,应用互联网、大数据、5G、VR等新技术,探索“云”游爽面博物馆、“云”游河阳古民居等新体验;推进黄帝祭典、麦浪乡村音乐节等重要文化活动“上云”;举办“乡愁”系列节庆活动,打造线上文旅金名片。开展线上营销活动,利用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与推广,探索全域旅游直播新模式,发展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模式。

  7. “数字生活新服务”工程

  建设“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与标杆。围绕我县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与居民新消费需求,以数字商贸、数字学习、数字出行、数字健康、数字文旅、数字政务等领域为重点,以促进网购商品消费、在线内容消费、在场服务消费、人工智能服务消费为突破,大力推进新服务带动新消费,开展相关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培育一批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推广一批“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等新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开展“缙情购”等活动,推动居民消费增长与消费升级。积极参与省级、市级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工程建设,高标准打造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特色镇和标杆企业或平台。

  四、主要任务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创新应用”两大核心主线,以市场主体培育、产业集聚发展为重要抓手,以创新要素培育、基础配套完善、发展环境优化为主要支撑,全面开展16项专项行动,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 行业龙头企业引培专项行动

  综合利用我县产业政策、特色资源、产业基础等优势,着力引进一批规模效益显著、品牌优势明显、带动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或重点项目,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点。大力实施“凤凰行动”,扶持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采取联合重组、兼并收购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与市场份额,着力打造一批亿级电商龙头企业、十亿级产业集群。推动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围绕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领域,引导龙头企业以委托加工、贴牌生产、特许加盟等方式,将部分生产环节剥离外放,形成一批从事生产上下游产品的配套型企业。引进和培育以应用型企业、服务型企业为主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鼓励其创建跨境电商自主品牌。支持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一步释放示范带动效应。

  2. 电商平台跨越发展专项行动

  重点支持顺联网络等电商平台发展壮大。以不同领域的实际需求为导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着力培育一批本地化电商平台。在农产品领域,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搭建全程物联、全链可溯、全域可视的农产品供应链平台,探索“电商平台+合作社+农户”、“电商平台+基地+农户”、“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农户”等合作模式,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在制造业领域,重点推动发展行业B2B垂直电商平台,为工业企业及大宗商品提供产品推广、生意撮合、品牌宣传、信息化平台建设、网络交易等服务。在跨境电商领域,依托文化运动休闲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的企业优势,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搭建自建站平台或独立站,拓宽线上业务发展渠道。在服务业领域,支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O2O平台、社区电商O2O平台、移动电商平台,进一步提升全县居民消费便利化水平。

  3. 创新创业主体培育专项行动

  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重点引导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群体自主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新农人”、“农创客”等青年创新创业群体。重点鼓励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以及在外知名人士等群体返乡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外出务工人员创新创业群体。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技术研发人才创新创业,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咨询、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群体。落实国家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更多女性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重点支持复转军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各类人员自主创新创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宣传推广等活动。在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荐、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等创业服务方面给予扶持,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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