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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缙云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四)打造“清廉乡村”新典范

  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管理与公开机制,推进权利公开规范运行,积极探索村务公开监督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完善基层监督体,构建清廉有序的村居治理体系。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导向,培育厚德养廉的社会环境,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人物为标杆,宣传正面典型,树立榜样的力量。持续强化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健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密切联系群众、贯通融合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推进“寻找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活动。到2025年底,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

  (五)培育善治乡村文明新风尚

  倡导乡村文明新风。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加强村史教育。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推选活动,形成农村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友善、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的新型农村人际关系。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开展“六星文明户”创评。围绕爱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内容,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鼓励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开展村史教育。

  赓续红色根脉。传承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扩大浙西南革命精神感召力、凝聚力和引领力。加强革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挖掘红色旅游资源,依托中共处属特委领导机关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打造一批农文旅融合红色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国防教育和廉政教育,做强红色教育品牌,提升缙云红色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推进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开发乡愁文化、婺剧文化、石头文化、耕读文化、恐龙文化、胡公文化、乡村美食文化等缙云传统文化,打响黄帝文化品牌。加强“河阳论坛”品牌建设,用学术语言向世界讲好缙云故事,擦亮“中国民间戏曲文化之乡”名片,创建“中国书法之乡”。讲好典故传说、名人文化、祖训家规等乡村故事。提升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书屋等文化设施,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推动教育教化、乡风乡愁、礼仪礼节、家德家风、文化文艺等进礼堂,把文化礼堂建设成为文化地标和精神家园。

  专栏九 推动乡村善治示范建设

  1、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畅通农民群众反映投诉渠道,使监督能够落到实处。加强廉政教育,多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干部,既要宣传正面典型,树立榜样的力量,同时也要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

  2、开展善治(示范)村创建

  坚持党建引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贤治“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争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到2025年,省级善治(示范)村占比达50%。

  3、深化清廉示范村居创建

  对照清廉示范村居创建标准,加强清廉示范村居创建。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全面实行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推广“村民说事”“乡贤理事”等有效做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居)全覆盖。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镇街、村社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财务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严刹奢侈消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

  六、推动“改革赋能”机制创新,打造农村改革创新集成样板

  优化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农村改革由点上突破向改革集成转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农村普惠金融改革,深化省级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建设,全面激活农村主体、要素、市场,为农业农村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林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林地股份合作社精品点、示范点,促进农村承包地、林地流转,加快推进农用地流转,发展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高效现代农业。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落实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预留不超过5%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农业设施和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的政策。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为社会资本和人才下乡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创意、文化等多元化业态发展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建立宅基地流转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实现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健全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体制。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修订《缙云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村庄经营,建立健全集体经济“活血”机制,盘活闲置或者低效文化礼堂、校舍、办公用房等集体资产,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发展乡村产业,让村集体分享更多增值收益。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可优先支持投资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具备评估资质机构评估后,作价入股与社会资本合资建设经营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产品加工、住宿办公等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健全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提高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推进交易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广应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规范村级财务运作,落实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责任主体。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深化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市场化的控股公司或对外参股,参与竞争性的市场经营活动。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机制,丰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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