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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附表1:云和县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实际值 2022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幸福颐养标杆区

  1 每万老年人拥有执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0 20 25 预期性

  2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50 53 55 预期性

  3 康养联合体数(个) 。 1 2 4 预期性

  精准保障标杆区

  4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年) 10200 11000 14000 约束性

  5 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 0 100 100(省规) 预期性

  和谐自治标杆区

  6 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个) 12.5 13(省规) 16(省规) 预期性

  7 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 2.2 18(省规) 20(省规) 约束性

  暖心服务标杆区

  8 节地生态安葬率(%) 68.7 60(省规) 70(省规) 预期性

  9 4A级标准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 0 * 40(省规) 预期性

  第三章 保障基本民生

  按照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十四五”时期,坚持共享发展,落实民生优先,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提升残疾人和儿童福利水平,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构建更加坚实的托底民生保障体系尤为重要。

  第一节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依托数字化改革建设工程,深化“联连帮”信息系统应用,整合各渠道低收入人口数据资源,建成覆盖全域、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动态监测平台。线上依托这一平台,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线下建立分层主动发现机制。民政部门线下建立实体“联连帮”大救助服务中心,落实信访接待、重点抽查、监督管理等工作职责;乡镇街道以“民政经办人员+驻村干部+机构引入模式”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退出保障、未获得救助审批人员等监管工作;乡镇街道驻村社干部结合日常工作、进村入户,及时征集突发困难人员线索。在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村社干部在入户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干部会议时,征听党员、代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开展主动发现;“联连帮”服务专员,利用全面走访、入户调查、发放幸福清单等对重点对象、长期外出困难人员进行全面排摸,主动发现。

  以此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形成“一库一网一研判”和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建设“主动发现 守望幸福”数字化场景应用,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全县低收入人口能与全省同步实现共同富裕。

  (一)最低生活保障。健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开展数据比对、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为着力点,健全及时发现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到2025年,实现最低年低保标准达到14000元;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达到100%;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种类达到30类;智慧救助联合体覆盖率达到30%。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科学测算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

  (三)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转介服务”等规定,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推开云和县“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制度合力,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可救。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继续对云和县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滞留人员寻亲等救助服务,强化与其它社会救助制度的转介衔接。持续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规范救助管理和服务流程。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安置难题。

  第二节 加强儿童福利服务

  (一)孤儿养育。完善云和县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就业、住房等制度安排。继续实行机构集中养育、助养、代养、寄养相结合的多种孤儿养育方式,推动建立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二)困境儿童保障。推动建立云和县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立足于重病重残、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父母服刑、强制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等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基本需求,加强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资助云和县困境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动提高重病重残儿童康复护理水平。

  第三节 发展慈善事业

  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慈善主体的活力,规范慈善行为,将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一)慈善组织。建立实施云和县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确保实现慈善组织宗旨。

  推动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广泛动员云和县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

  (二)慈善支持。建立和完善五年一次的慈善表扬激励制度,设立云和县“慈善楷模奖”、“ 慈善之星奖”、“慈善项目奖”、“志愿服务奖”、“最美志愿者奖”和“优秀邻里互助奖”,支持捐赠人对捐赠的慈善项目冠名纪念。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反映慈善诉求,推动慈善组织交流,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三)慈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

  第四章 发展养老服务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云和县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194人,占总人口数20.27%。面对如此人口老龄化程度,“十四五”时期,我县要下大力气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提质量,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大力推进“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政府和市场相融合的产业养老,物质和精神相融合的文化养老”。全面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提升显著,产业规模初具、山区特色创新”的云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童话云和、幸福夕阳”独具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样板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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