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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1.现代化新征程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云和县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建设期。新起点新要求,“合力推进”成为民政工作机制创新的方向,城乡一体成为统筹民政工作布局新要求,而数字化改革要求树立数字意识、全面推进智治民政,后疫情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则更需“精密”,概言之,“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民政事业的目标与内涵,助力共同富裕赋予了民政事业新的历史使命。

  2.国家级战略带来新机遇

  云和县为浙江省26个加快发展县之一,是省域一体化的重点所在,也是现代化建设的潜力所在。长三角一体化加速推进,《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将浙西南革命老区纳入国家战略,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区域发展新战略为加强民政管理的精准化和民政服务的精细化经验交流与机制协同,为促进民政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融合,提供了新的机遇窗口。

  3.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迎来新挑战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老龄化程度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问题比较突出的云和来说,民生保障和服务功能面临巨大挑战,迫切需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按照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精准帮扶低收入人口稳步走向共同富裕。

  面对新形势,要清醒看到云和民政事业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重设施,轻服务”“有钱盖楼,没钱运营”的现象客观存在;二是养老政策精准度不够、服务资源碎片化;三是社区治理方式较为传统,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四是基层力量薄弱、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突出;五是城乡、区域之间的社会保障、医疗条件、教育水平差距较大,准确把握困难群众的需求有难度;六是民政数字化建设滞后。

  “十四五”时期,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需求,在危机中寻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开创具有云和特色的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提升“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数字智治为支撑,以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为目标,高效推进省“民政30条”、市“民政22条”落地,全面打造幸福颐养、精准保障、和谐自治、暖心服务“四个标杆区”,加快构建与“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相适应的云和民政新格局。为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云和而努力奋斗!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党建引领和民政工作“双融双促”,为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坚持系统思维,发挥政府统筹职能,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形成供给合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

  ——坚持民生为本,共享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实现优质公共资源共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数字赋能,创新发展。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增强数字意识,完善数据质量。创新模式,实现个性化应用场景突破,为民政暖心服务和治理效能提供支撑。

  ——坚持依法行政,健康发展。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加强依法监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气,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民政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这一时期,云和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面建成与建设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云和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把云和打造成“精准保障标杆区、和谐自治标杆区、幸福颐养标杆区、暖心服务标杆区”,使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专项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形成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云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救助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到2025年,实现最低年低保标准达到14000元;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达到100%;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种类达到30类;智慧救助联合体覆盖率达到3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到2035年,智慧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惠及全体常住人口,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实现社会救助治理现代化。

  -----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村)步行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全覆盖,落实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建设。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做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实现100%全覆盖。到2025年,全县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不少于50张,其中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0%。到2035年,实现“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愿景目标。

  ——相关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每年在全县培养1至2家品牌社会组织和1至2名领军人物,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拥有不少于3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建设提质扩面,统筹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力争全县村级办公场所都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数量达到全覆盖。继续推进幸福社区创建,争取每年完成2—3个小区的幸福社区创建工作。

  ——提供专项社会服务更加有效。与依法行政、城镇化进程、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内容丰富、标准规范、便捷有效的地名和界线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管理服务质量更高。覆盖城乡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落实丧葬费用减免政策,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进树葬区、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60%, 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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