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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七)高要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完善中医药工作政策制度,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丰富中医药服务内涵,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的普及率和服务水平。到2024年,力争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1.构建高效的创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等中医药法律规章,依法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与投入保障机制。推动中医药纳入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政府工作计划,出台更加优惠的中医药支持政策,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依托城市医联体,健全市级中医药学科资源下沉机制。营造更加浓郁的中医药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组织推动中医药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2.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区中医院指导引领功能,组建区域共享中药房、智能会诊等平台,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鼓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阁”,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乡镇卫生院将发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有机结合,开展社区中医健康管理模式创新。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西学中”“护学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护士以每年一定比例名额安排,参加市级“西学中”“护学中”学习班。通过省市名中医带教及线上线下平台,提升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推进“名中医”培养及“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持续改进“云药房+巡回诊疗+互联网”中医服务模式,提升“智慧流动医院”与“远程会诊中心”的覆盖面、可及性和有效性,精准打通中医药服务“最后一公里”。

  3.加快“中医基层化”进程。规范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配置,完善基层中医馆、中医科室、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标准化建设,按要求足额配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提供中医药类服务能力。持续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得性、可及性,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解决居民常见健康问题。改善基层网点中医药服务工作条件,提高中医药使用率,到2025年,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

  4.实现中医健康促进服务全覆盖。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 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档升级,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预防保健内容,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开展居民中医四季养生技能普及。大力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开展“治未病”服务技术创新、产品与设备研发、技术推广、培训和基层指导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中医“治未病”的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药服务与临床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度融合,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补偿和激励机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实行中医药服务与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健康管理有机结合。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八)高质量实施老年健康服务行动

  构建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适应的医养康养服务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为打造“老年宜居之城”提供卫生健康支撑。

  1.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着眼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要,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安宁疗护试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中医、安宁疗护等特色科室和病区(床位)建设,完善住院服务功能,提升老年疾病诊治和康复护理服务能力。优化社会资本举办医养健康服务机构的政策,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康养领域,支持设立家庭病床,推进数字健康服务适老化改造。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院内医养结合服务与山居“医养通”数字健康服务。探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全区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

  2.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有序推进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加快卫生健康基础设施、服务流程、信息技术等适老化改造,创建老年友好型卫生健康服务环境。完善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支持政策,健全部门联动体制机制。强化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衔接,鼓励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3.创新发展医养康养服务。加快郎奇-白桥康养旅游项目、灵康-杏福康旅建设项目等养生养老综合体建设,打造华东地区医疗康复、医药保健、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基地,建立覆盖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探索开发以海拔 600m及以上山地区域为核心功能区、海拔600m 以下为支撑区域、特有的自然生态和民俗文化为依托的康养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峰源静谧养心项目、天堂山湖记忆项目等“康养600”小镇群建设。

  (九)高起点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深入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加强生育全过程保健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照护服务网络,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1.实施政策生育供给促进行动。认真落实有关优化生育政策的部署,积极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和形势分析,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健全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体系,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等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

  2.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与完善高危孕产妇早期筛查网络,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3.完善婴幼儿照护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规范管理体系。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建立起多样化、多层次、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积极构建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单位。建立婴幼儿照护实训基地和指导中心,加强家庭育儿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鼓励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完善婴幼儿健康照护服务设施。力争到2025年,乡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基本覆盖。

  专栏8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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