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十三五”
约束性指标 环境质量 1 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 100 100 100 完成
2 劣V类水质断面(%) 1 全面消除 0 完成
3 设区城市PM2.5浓度(µg/m3) 33 34 21 完成
4 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90.1 90 98.9 完成
总量控制 5 国家"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减排比例(%) — 〔7.8〕 〔20.9〕 完成
氨氮减排比例(%) — 〔7.9〕 〔22.40〕 完成
二氧化硫减排比例(%) — 〔8〕 〔23.40〕 完成
氮氧化物减排比例(%) — 〔8〕 〔12.9〕 完成
重金属减排 6 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 — 完成省下达任务 15.9 完成
预期性指标 水环境 7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8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土壤环境 9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 保持现状并有所提升 保持现状
并有所提升 完成
辐射环境 10 废旧放射源收贮率(%) 100 100 100 完成
污染治理 11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标率(%) ≥95 ≥95 97.05 完成
12 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 89.39 ≥90 97.95 完成
1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有效覆盖率(%) 78 90 90 完成
1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 90 100 100 完成
15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9 90以上 100 完成
16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90 95 100 完成
17 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0 100 100 完成
18 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率(%) 100 100 100 完成
生态保护 19 自然保护区和受保护湿地面积占丽水市国土面积比率(%) 1.28 2.0 2.33 完成
20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比率(%) 50 77 88.9 完成
21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90.7
(2014年) >85 89.4(2019年) 完成
注:1.〔〕为五年累计数。
2.“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考核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以来,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依然存在短板,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仍任重道远。
一是生态环境系统安全性有待增强。作为浙江水系上游生态敏感区,全市山区面积占比高达88.4%,土地资源承载力十分有限,且容易引发自然灾害。森林资源虽然丰厚但亩均蓄积量仅为全国水平的2/3。外来生物入侵危害依然存在。全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修复不足,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提升,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出现退化。
二是绿色发展和绿色转型需协同推进。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依然存在,在协同推进GDP和GEP“两个较快增长”探索不够具体,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生态红利尚未充分转化为经济红利和富民优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畅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仍主要依靠政府,市场化和法治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高位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压力叠增。环境质量面临着“天花板效应”,进一步提升改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丽水89.6%的江河水系均为Ⅱ类以上优良水质标准,提升空间有限,且部分断面出现水质波动起伏、生态流量保障不足。环境空气质量受外来源输入性和气候影响较大,O3(8h)年平均浓度呈上升趋势,成为空气首要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压力较大,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四是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合力有待加强,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仍需进一步落地见效。资源环境领域的立法仍比较滞后。环境治理的市场手段和社会参与程度仍然偏弱,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尚不健全,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旧滞后,基层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匹配的问题仍较突出。数字化整体智治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仍然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历史欠账较多。
(三)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迈入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美丽丽水的新征程,处于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造新增长极的起跑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重大机遇体现在:从国内看,“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中央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为高质量绿色发展和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推手。从省内看,我省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全力推动山区26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从市内看,打造“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成为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政治自觉,国家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以及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将加速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提供有利条件和重要支撑。
重大挑战体现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传播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经济稳运行保增长的不确定性加大,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生态安全也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日益关注,我市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与治理需求仍不相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居民消费规模扩张带来的能耗增加和生活污染上升问题也不容忽视。
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丽水作为全省实施加快山区跨越式发展战略的重点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态势向好,发展韧性强、潜力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大有可为且必须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必须锚定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保持战略定力,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举绿色发展的行动旗帜,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跨越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位维持环境质量,引领碳达峰与碳中和,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