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动能源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
积极落实能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能源要素集约化利用水平。完善能源要素与重大产业平台项目计划衔接机制,建立 “能源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配合能源消费精准控制体系,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产业用能需求。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积极开展低碳园区建设,探索“零碳”体系试点创建。全面深化用能权领域改革,逐步扩大用能权交易范围,完善与其他能源要素交易(如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电力、天然气等)的协调机制,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
3.开展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
依托长三角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推进节能金融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设节能产业基金、节能信贷、节能投融资等工具,鼓励金融业务创新,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依托衢州市“碳账户”体系建设,创新“碳账户”金融产品,增加碳金融供给,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园区加快低碳转型发展。利用好金融、服务等第三方资源,广泛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节能和能源资源配置核查与评价,探索制定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绿色金融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绿色产业发展。在分析明确全县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基础上,探索实践生态系统碳汇及碳资产相关的金融手段。
五、标志性工程
(一)能效精准优化工程
加强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治理,以推行用能预算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形成“先预算、后用能”的精准能源管控路径,建立健全能源资源差别化配置和惩罚性价格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以节能评价为基础,结合行业能效准入和企业实际能效水平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确权核算,确定企业用能基数。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参考国家和浙江省现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结合全县产业用能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地方发展实际和产业特色的能效标杆水平,以此来严格项目准入,并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能效技术创新,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通过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及时、全面地获取企业能源消费数据,实现企业能效精准画像,提供更高效的节能服务。
用能预算化管理
为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实施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用能预算化管理,主要涉及用能基数确认、年度用能预算确定和预算余量交易管理等环节,实施要点如下:
用能基数确认:存量企业和新增企业的用能基数分别按历史用能数据和节能验收报告进行核定。
年度用能预算确定:根据上级政府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等指标确定全县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用能预算总量;基于企业用能基数和区域年度用能预算总量,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能耗税收、亩均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和企业行业属性等维度综合分析考量,差别化分配各企业年度用能预算。
预算余量交易:企业年度用能预算余量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依据交易结果对企业年度用能预算进行调整,交易结果仅当年有效,不影响同周期内用能基数。
激励与约束:企业自发自用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量或绿电购入量,预算评价时可在能源消费总量中予以抵扣。通过技改等产生的节能量,可优先用于本企业新上项目用能平衡,不影响用能基数确认。对超预算用能的企业实施用电控制和差别化电价等措施,并在次年减扣用能预算。
(二)光伏装机倍增工程
“十四五”时期,全力争取全县光伏装机实现翻倍增长。充分利用各类已有和新建建(构)筑物屋顶资源,统筹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力争达到25万千瓦以上。
各类建筑物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目标要求
对于现有建(构)筑物,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可利用的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55%以上,车站、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可利用的屋顶安装面积比达到45%以上,工商业建筑可利用的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35%到35%以上,自来水厂(开放性净水池除外)、污水处理厂等公共9%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
对于新建建(构)筑物,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左右。
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城市居民、农村户用屋顶安装屋顶光伏。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结合农牧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
为保障分布式光伏发展质量,实现高效消纳利用,新增光伏装机原则上按照发电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设施。
逐年有序开发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在县域北部和南部山地探索发展山地光伏,鼓励苗圃种植企业、种植户、养殖鱼塘,积极与光伏发电相结合,标准化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电站。“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集中式光伏装机约10万千瓦左右。根据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开发建设进度,并进一步编制光伏发展建设规划,指导相关工作。
(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工程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能源利用率高、安全可靠、清洁环保,有助于满足龙游对经济发展的刚性用能需求和减少对燃煤热电的依赖,是龙游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统筹电、气、热、冷一体化集成供应,实现终端用能领域多能协同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有效降低区域能耗和碳排放总量。在工业园区建设区域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重点推进建设浙江龙游城南工业园(二期)和金龙再生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在城市建成区依托医院、商业中心等大型公建用户建设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鼓励用户侧建设分布式能源站,“十四五”期间,新增总装机规模达到5.6万千瓦以上。
(四)绿色循环示范工程
按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升级版工作部署,在龙游县全域建设“无废城市”,全面提升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建成金怡热电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全力推进水发•龙游全竹绿色循环产业园建设,配合垃圾焚烧电厂、生物质热电,实现全县域垃圾、污泥、一般固废、农林废弃物、竹加工剩余物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以工业园区为主体,大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逐步构建循环型绿色产业体系,围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拓展打造静脉产业基地和全竹绿色循环产业链条,逐步形成并不断巩固示范效应。
水发•龙游全竹绿色循环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