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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民政事业放在“关心民生、赢取民心”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加强民政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者队伍发展活力。深化“清廉民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打造“孺子牛”党建品牌,锻造一支永葆忠诚、竭诚为民、务实奉献、创新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注重资源整合。贯彻落实中央、民政部、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推动改革创新和探路先行。加大民政事业发展投入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基本民生保障领域提质扩面,培育发展功能性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专业化社工机构,社会资源为保障,社区自治组织为引领,形成民政事业“五社联动”发展格局。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民政事业,加大养老服务社会化供给。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增强社会慈善感召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

  (三)加强监测评估。充分利用智慧民政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分析和质量监测,准确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加强民政工作调研和政策评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改进行动计划和政策举措,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政策效能。健全民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将民政指标列入党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发展绩效考核,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氛围营造。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民政事业发展成就,积极宣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表彰好人善事,讲好新时代民政故事,展现民政事业发展新能量、新气象、新风尚,调动全社会关注关心民政事业发展。加强民政文化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理念,打造民政项目品牌,扩大民政事业社会感召力影响力。

  附件:浦江县“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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