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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十四五”金融产业发展规划

  2.“太湖科技板”试点深入实施

  截至2020年末,新增股改企业169家,新增“太湖科技板”挂牌128企业,“太湖科技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80家;培养“凤凰培育师”40名;发行私募可转债7单,涉及资金4.32亿元。截至2020年末,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6家,累计“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38家。

  3.资本运作持续提升

  利用好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牌子,重点做好资本运作前的服务、资本运作中的指导、资本运作后的跟踪等工作,助力企业开展好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截至2020年末,新增直接融资200亿元以上;新增并购重组30宗,涉及资金16.7亿元。

  (四)金融改革创新纵深推进

  1.扩大绿色信贷供给

  今年以来,各银行机构先后推出了支持绿色制造、绿色农业、绿色生活的绿色贷款产品,全方位助力长兴绿色发展。如农业银行推出了“绿色企业系列贷”、工商银行推出“工融业盛”、农商银行推出“绿色园区贷”等。利用财政支持绿金发展的长效机制,吸引资金进入绿金领域,以绿色信贷等方式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提升自身绿色制造水平,踊跃进行绿色企业认定申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到“绿名单”中,保证其融资需求得到100%对接。 2020年全县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达到262.83亿元,比2019年增长84.94亿元,增幅47.74%。2020年共评定绿色融资企业119家,绿色项目7个。

  2.推进创新平台搭建

  重点突出在绿色金融保障领域的贡献和创新突破,发挥金融机构考核引导作用,利用银行、乡镇等多重渠道,做好线上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信通”“绿贷通”“绿融通”的宣传推广工作,打破融资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并将绿贷通等平台用户指标纳入银行、乡镇考核,调动宣传积极性。截至2020年末,绿贷通累计注册3965家,累计授信390.43亿元。

  3.完善绿色融资模式

  助力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债、公司债以及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拓宽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保险机构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绿色保险,提高企业绿色项目抗风险能力、信用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进入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截至2020年末,长兴共发行绿色企业债或公司债5单,绿色金融债1单。

  (五)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1.健全机制防范风险

  全面开展P2P等互联网金融分支机构排摸及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互联网金融分支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出台了《关于明确类金融企业注册变更联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建立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工作金融监管联动机制的通知》《互联网金融等类金融总部及分支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类金融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切实推进类金融企业五部门联审备案、民间借贷综合治理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化解工作。落实小贷公司评级、典当行年审、融资性担保公司专项审计及集中换证、民间融资服务机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

  2.联合会商推进风险处置

  依托县互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5+X”金融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人行、银保监组等部门(单位)“六联”工作机制,有力挤压整治类金融风险;通过多次约谈长兴门店及总部负责人、发函问询风险机构总部、要求总部聘请的第三方专业转型小组来长商议,多次单独或陪同出借人代表赴总部及其属地金融办进行沟通等方式,有序推进相关网贷分支机构清退工作,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3.广泛宣传提示理财风险

  持续深入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线上利用LED、电子大屏等公共媒体资源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借助短信、微信等渠道扩大风险提示覆盖面,联合县公安局等部门,发布《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公开信,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印发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折页和海报近万份,联合银行、乡镇(街道、园区)在金融楼宇、主要商圈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至2020年全县金融风险总体稳控,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二、“十三五”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仍待加强

  全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虽然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但占比仅是全部贷款余额的三分之一。同时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差距虽不断缩小,但截至2020年末,小微贷款利率仍高于全部贷款利率0.4个百分点左右。另外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抵押物少,发展困境重重,迫切需要得到金融要素的支持。

  (二)上市企业 “长兴板块”需进一步加快

  经过多年的培育,我县重点培育上市企业较多,冲劲较足,“十三五”末累计上市企业已达到9家,但是在市内依然落后于德清,与我县经济的整体体量依然存在着不匹配的现象。此外,还存在着“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匮乏和其他板块上市后备企业有待进一步挖掘的问题。

  (三)绿色金融创新动力需进一步提升

  线上融资平台“绿贷通”的使用率还有限,在“绿贷通”应用推广方面银行的积极性、企业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推动绿色金融创新的载体不多。此外,长兴绿色金融的内涵目前更多集中于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企业,还需要更多拓展绿色金融的外延和影响力,如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绿色金融引领绿色生活等,让绿色金融更加深入到绿色发展的方方面面。

  (四)类金融领域风险仍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部分涉众金融创新行为缺乏监管法律法规,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给相关的性质认定和打击处置增加了难度。同时,基层金融监管机构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力量等原因,导致金融监管仍存在“真空”地带,缺乏有效的监管打击手段。

  三、“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湖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良好

  十三五以来,湖州市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已在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形成了“湖州经验”,试验区的建设也将引领长兴县金融发展。与此同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四五”时期长三角区域必将在互联互通、制度壁垒消除、要素流动等方面将明显改善,这也为长兴的金融人才集聚、产业发展创造了基础。

  (二)低碳绿色发展目标明确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而“十四五”是实现“30.60”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期、窗口期。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也作出了高质量“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和“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提前实现碳达峰”的决策部署,这也对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金融与绿色低碳经济良性循环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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